裝修不給錢,可以留置裝修的物品或者拒絕交付。業主報警,警察壹般會進行調解。建議雙方當事人協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三條 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或者材料費等價款的,承攬人對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權或者有權拒絕交付,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