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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我家裝修受傷誰的責任

房屋裝修傷人大多時候由房主承擔責任。

工人在本人家裝修受傷後的責任認定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具體如下:

1、如果工人簽訂的是承攬合同,本人則無須承擔責任;

2、如果工人簽訂的是雇傭合同,則雇主需要承擔侵權責任,並進行相應的賠償,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對於企業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時依法撥付應當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

工傷認定標準是什麽

1、在工作時間和地點內,因工受傷;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地點內,因為預備和收尾工作受傷;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內,因工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

4、患職業病;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分立、合並、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

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承擔。

職工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原用人單位與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補償辦法。

企業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時依法撥付應當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