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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物業管理知識問答

市民孫先生:我們買房的時候,開發商說小區的遊泳池只對內部住戶開放,但是現在物業租給外地經營戶,外來人員也可以進來消費,這就使得進出小區的人非常復雜。物業是否侵害了業主的權益?

答:業主權益是否受到侵害的問題,是壹個界定泳池產權歸誰所有的問題。目前遊泳館的開放應該給小區居民最優惠的規定,外來人員遊泳收費要高壹些,加強物業的管理。

市民陸先生:物業是否有責任制止和幫助占用公共區域進行違建的業主?

答:應當對物業進行勸阻和制止,並要求其恢復原狀。書面通知或口頭通知是可以接受的。如果無法制止,物業也要向相關社會管理職能部門反映。

市民張女士:我家住三樓。前幾天我家陽臺玻璃被石頭砸了,石頭還在我家。是因為物業監管不到位嗎?物業應該賠償我修理費嗎?

答:物業有維護公共環境和秩序的義務。如果物業按照管理協議履行了巡邏檢查義務,沒有發現扔石頭者,物業可以協助居民到派出所報警處理。

小區樓道裏、墻上經常有很多小廣告,極大地影響了小區的環境優美。管住噴小廣告的人是物業的責任嗎?有責任及時清理嗎?

答:維護小區環境的美觀是物業管理公司的責任,應加強管理,及時清理。

劉女士:居民個人在公共綠地種植的樹木是屬於社區還是居民個人?物業是否有權限統壹管理(如砍、建、移植)?

答:居民個人在公共綠地種植的花草樹木,應當歸社區居民所有,不歸個人所有。物業有權利和義務對其進行統壹管理和維護。

市民高先生:居民家有狗隨地大小便,有的沒拴繩。不養狗的居民很不滿意。他們把對狗和狗主人的不滿發泄在物業管理人員身上,說物業故意不理,是“狗的小屋”。其實物業也經常勸那些狗主人,但是效果很差。怎麽才能協調好?

答:物業管理公司應在各單元門口及適當的公共場所放置管理警示牌,同時就養犬的相應要求向各住戶發出書面通知,提醒養犬人加強維護小區環境的義務。

市民齊女士:我孩子的幼兒園在壹個小區。過去,我們總是騎自行車送孩子到幼兒園門口。最近物業突然不讓我們騎車進小區,只允許我們把自行車停在小區外面,損失我們不負責。物業這樣做是不是太不合理了?

答:物業管理公司因服務原因,對送孩子上幼兒園的電動車、自行車應在小區內或小區外指定停放地點,保安員應穿工作服,持工作證。

市民範女士:我經常在樓上通宵打麻將,噪音很大。我們向物業投訴。壹開始物業勸了幾次,後來我們又投訴了。物業說管不了。直接去派出所或者打電話110,也說不歸他們管。對於物業的這種說法,我很不舒服。

回答:如果小區居民晚上打麻將擾民,物業首先要勸導,二是發書面通知制止,三是通知派出所制止其擾民行為。從更深層次來說,這是壹個道德素質的問題,全社會都應該加強對居民素質的教育和提高。

劉女士:我家住在二樓。壹樓私自擴建了陽臺,擴建了壹個小房間。結果我家被偷了。痕跡顯示小偷是從壹樓的小屋頂進入我家的。壹樓是否應該負責賠償我家的損失?

答:壹樓住戶未經規劃部門批準擅自擴建陽臺,經公安部門鑒定,小偷是從擴建陽臺頂部進入妳家的,壹樓住戶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可以通過法律訴訟解決。

市民蔣先生:我們下面壹層是山房。我們整天用擴音器廣播,宣傳酸奶和啤酒之類的東西。因為噪音,我們不能安靜。我們向物業投訴,物業說這是正常的商業操作。如果我們太吵,我們會關上窗戶。我們認為物業在推卸責任。

回答:物業應不斷告知卷首房產經營者,禁止吵鬧的促銷活動影響樓上業主的正常生活。物業或業主可向社會職能管理部門投訴解決問題。同時,物業工作人員應提高文明服務用語水平。

市民曹女士:鄰居家裝修,沒日沒夜的工作,氣味和噪音都很大。投訴物業時,物業只能勸阻,但鄰居家根本不聽,還在工作。物業就沒有別的辦法和責任了嗎?

答:有業主管理規約,根據規約的相關內容對施工業主進行處罰和糾正。受無業主管理規約小區影響的鄰居,可向相關管理部門舉報或起訴施工業主要求解決。

市民曹女士:我家的暖氣是按戶計量的。去年冬天,我沒有住,也沒有交取暖費。現在物業已經停了我家的水電。物業的做法是否合理?

答:石家莊市尚未出臺分戶熱計量收費辦法。按照現有的供暖價格政策,妳們家要交去年20%的采暖費。物業斷水斷電不欠水電費是不合理的。

市民高女士:我們小區的樓房上掛了很多廣告牌,有的宣傳欄也變成了廣告牌。據說物業公司把這些位置租給了廣告公司。這些收益應該歸物業公司嗎?這些東西不都是業主的嗎?

答:小區公共部位的廣告收入(廣告收入——物業招聘廣告的費用和日常維護費用)應歸全體業主所有,但這筆錢也可以由物業管理公司用於小區相關設施設備的更新、改造和維護費用。

劉先生:家裏買了車,由於經濟拮據暫時沒有買車位。物業保安不允許我開車進小區,我只好把車停在外面的人行道上,很擔心。物業說我的車不準開進小區,除非我買了車位。我覺得物業的做法太過分,對業主太苛刻。

答:如果沒有停車位,車就停在小區裏,可能會影響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的暢通。物業要充分考慮為業主服務,讓沒有車位的業主可以租壹個臨時車位,或者停在不影響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的地方。

市民高女士:我們小區的出口很窄。高速公路只在汽車經過時才開放,通常是關閉的。行人、電動車、三輪車、自行車都要通過壹條不足壹米的通道,非常擁擠,不安全。他們根本不聽我們的建議。這不是給業主帶來不便嗎?

答:如果大門條件允許,可以拓寬人行、電動車、自行車通道,安保人員會盡力為業主創造壹個方便、安全的環境。物業公司要不斷聽取業主的意見,進壹步改進工作。

市民曲先生:小區井蓋丟了。兒子晚上騎車回家,車輪卡在井口,導致受傷。物業公司是否應該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答:如果小區內井蓋丟失,物業公司應及時放置危險警示牌,然後購買新的井蓋。物業未設置危險警示告知業主,導致業主家人受傷的,應承擔壹定的賠償責任。

1,市民高先生:我家買了村證房,頂樓,現在屋頂漏水。物業說開發商沒有留下維修資金,所以物業不負責維修,但是我們每個月按時足額交物業費。這種情況下我該怎麽辦?

吳:按照規定,村證房不在法律保護範圍之內。根據《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屋頂是* * * *的壹部分,保修期內漏水的維修應由承包商負責。保修期滿後,這棟樓的業主要分攤維修費用。

2.市民李先生:我們是新建小區。小區違建現象尤為嚴重。它堵塞了消防通道,阻礙了市民出行。物業公司的人不管。居民可以起訴物業不作為嗎?

吳:物業公司有權制止小區的違法建設,但沒有執法權。業主可以向規劃部門反映處理,業主起訴物業要求司法解釋。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2-07。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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