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壹條依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當認定無效:
(壹)承包人未取得建築業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
(二)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施工企業的名義;
(三)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未招標或者招標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