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如果開發商壹直不給面子,丟人,那麽妳可以通過行業向通訊社、街道、文明辦、房產局、規劃局市容科、設計單位投訴,看看妳的設計有多好,多有水平,讓他們互相“協調”。他們不直接管,但是開發商要開發,首先要和規劃局打交道,妳要削它的背,降低它的社會評價。
第三,實在沒辦法打官司。如果壹開始就打官司,開發商會反感,不願意合作,沒有回旋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