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旧房装修 - 什麽是商品房質量驗收合格證?

什麽是商品房質量驗收合格證?

1.商品房質量驗收合格證是什麽?商品房驗收合格證是用來確認商品房資質的憑證。房屋驗收是指買受人在接收房產時,必須要求出賣人陪同再次實地查看是否有變動,是否按照合同要求進行了維修和改造,維修和改造的質量和水平是否令人滿意,相關證件是否符合和齊全。只有購房人驗收房屋,簽署房屋交接單,拿到房屋鑰匙,開發商的交付義務才算履行完畢。正確的房屋驗收程序:1。查三本壹證壹表。住宅質量保證書(帶走)、住宅使用說明書(帶走)、建設工程質量數量證明,“壹證”指房地產開發建設工程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明,“壹表”指竣工驗收備案表。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城市房地產開發管理條例》,“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2.接受。壹般收樓過程中,業主會在驗房前督促業主繳納物業費等相關費用。業主可以和他們壹起交錢,驗收後再交費。要從物業辦公室拿鑰匙,要有幾把鑰匙,比如樓層鑰匙、門禁鑰匙、郵箱鑰匙、水表、電表等。註:免費,無簽名,優先房間。發現問題後,不能付款,也不能簽字。房子要先修,同時要取證,為以後取證打下基礎,特別是要保留好房屋檢查問題的記錄單。3.檢查房子的總面積。內部面積減少,公攤面積增加的情況很多。收房時,確認買賣合同附圖是否與實際相符,結構是否與原設計相同,房屋面積是否經過房產部門實測,是否與合同約定面積有差異。(先查壹下房屋買賣合同,看看有什麽誤差,壹般是3%。如果誤差小於3%,則忽略不計,超出部分進行處理。建議合同有2%的誤差,但最好不要超過5%。)以雙方簽訂的合同為準。4.簽署相關文件。在簽訂業主公約和前期物業管理合同時,看好條款,千萬不要放棄自己的權利。5.支付合理的費用。這裏的合理費用包括:物管費要物價局審批,裝修押金,垃圾清運費。二、房屋驗收註意事項1。註意及時收到入住通知1。這是收房的第壹步,註意期限。壹般開發商約定的期限是通知發出後的30天內,由購房者自行安排時間。2.接到入住通知後,首先要判斷開發商是否如期交房。逾期交房的,要提出建議,根據開發商的回復決定是否去看房,按照通知約定的時間去看房。特別說明:1。註意收樓截止日期,錯過收樓日期會很麻煩。2.收樓日期可以提前,不能推遲。如果實際交付日期超過合同約定的收樓日期,可以考慮根據合同向開發商索賠。3.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到場,可以書面委托親友、律師,也可以及時與開發商聯系,另約時間,書面確認。4.如果購房者未在約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辦理收房相關手續,從法律角度來看,壹般視為開發商已實際將房屋交付給購房者使用,自通知截止之日起,購房者應承擔購房的所有風險責任和稅費。2.確定房屋是否符合交付條件1。竣工驗收備案表——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最重要的備案表是目前房屋征收過程中最重要的文件。本表由建設部為規範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而制定,經設計、監理、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聯合檢查後,於15天內完成並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工程竣工驗收記錄表》中,只要送主管部門備案,發包人必須對物業終身負責。因此,《竣工驗收備案表》對房地產開發商具有嚴格的約束作用。根據相關規定,表格上的每壹項都必須報相關主管部門備案。缺少任何壹項,該物業都是“黑樓”,不能入住。購房者有權拒絕接受該房屋。2.《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質量保證書》是開發商對房屋質量及保修期限和範圍所作出的承諾。必須作為采購合同的附件,與采購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所以提醒仔細查看具體段落,特別註意保修期。根據我國房地產法律法規,商品房交付使用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向買受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工程質量保證書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應當載明經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實的質量等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單位。開發商應當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商品房保修期自開發商交付竣工驗收合格的房屋之日起計算。工程質量保修的具體保修期限和範圍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年限內;屋面防水3年;墻面、廚衛地面1年;《住宅質量保證書》壹般規定地下室和管道滲漏為1年;墻面和頂棚抹灰層脫落1年;地面的空鼓開裂和大規模除沙為1年;門窗開裂,五金潔具損壞1年;燈具、電器開關損壞6個月;管道堵塞2個月;加熱和冷卻系統設備為加熱期或冷卻期;其他零部件的保修期由買賣雙方自行約定,並寫入工程質量保證書。保修期內房屋出現質量問題,如經保修單位維修後影響房屋使用功能,或因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開發商應按工程質量保證書承擔賠償責任。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質量保證書註明的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重新核定。經核實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3.《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使用說明書是對房屋設計、施工、驗收中的具體技術指標,如抗震指標、墻體結構類型等的相關說明和註意事項。4.建築工程質量證書。5.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6.實測面積登記表特別通知:1。只有具備以上證件,才能說明房屋的具體交付條件。因此,收房前需要審核相關文件,確認房屋具備交付條件後,才能進行進壹步的驗房、結算費用、交鑰匙等交接工作。所以要註意這些單據,特別提醒妳看原件,不要看復印件。2.建設工程竣工備案表是最重要的文件。收房的時候不僅要看開發商有沒有這個備案表,還要仔細檢查所有分項是否都備案了。這是收回的前提。就算開發商做的再好,如果它沒有這個形式,就說明它根本不具備交房的標準,妳有權拒絕收樓。3.對於這些證件,壹方面要檢查是否存在,另壹方面也要檢查這些證件的合法性。4.如果開發商拒絕出示這些證件,或者證件不全,可以根據購房合同第十壹條要求開發商簽署《關於出賣人拒絕出示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的責任確認書》。5.提醒您,您可以將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管線分布竣工圖隨身攜帶,作為證據保存。6.開發商不能提供上述相關證件的,購房人有權拒絕收房,逾期交房責任由開發商承擔。第三,在驗房收房的過程中壹定要掌握壹個原則:“事先收房”。即購房者必須先驗房驗收(包括驗房交房必備文件),確認後再簽署收房文件。“預收貨”不僅符合商業慣例,而且有法律依據。房子的對價是房價。消費者只要支付了房款,或者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了相應比例的價款,就履行了合同義務,開發商就應該交房。房屋交付前,業主有權先行驗收房屋:1。查看房屋面積:要求開發商出具實測面積的測繪報告,根據房屋土地管理局所屬專業測量單位核定的每套房屋面積實測面積,查看銷售面積是否存在誤差,誤差率的範圍;如果實測面積誤差超過3%,可以收房。2.房屋質量的檢查:購房者在收房時應仔細檢查商品房的質量,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檢查:(1)房屋本身的質量;(2)景觀綠化、社區設施、設施標準等配套設施是否符合合同約定。(3)裝修質量特別提示:1。壹定要掌握“先收”的原則。2.如果開發商拒絕在房屋交付前辦理其他交付手續,買受人可以要求開發商簽署《關於出賣人拒絕交房驗房的確認函》,然後停止辦理手續。3.購房者要了解公攤面積及相關知識,防止開發商占用。4.如發現質量問題,由開發商限期修復,買受人要求開發商簽署書面函,導致業主逾期入住,由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5.只要支付了房款,且買受人已按合同約定全面履行了合同義務,開發商就應無條件交房,否則應視為開發商違約。開發商拒絕交房的,應當承擔逾期交房的責任。開發商無權以“未繳納相關費用”等任何理由拒絕交房。6.不要拿樣板房標準當現實標準,除非開發商按照樣板房標準在合同中明確相關裝修標準。四。新房驗收最終結果1。驗房沒有問題的,根據實際驗收情況填寫驗房交接單等相關文件。在此記錄單上,應逐項記錄檢查情況,對於不能確認的,不得記錄或書寫“暫時不清楚”、“無法辨認”等字樣。如發現問題,如實記錄,並要求開發商限期處理。2.如果不滿意,可以提出意見,填寫在房屋檢查交接表上,作為書面依據。如果開發商未準備相關表格,買方應以另壹種書面形式將其發送給開發商。3.如果發現問題,買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可翻新的,協商簽訂相關整改維修文件,約定下次驗收時間(壹般不超過30天)。4.發現的問題要在驗房單上詳細註明。如果確實無法收樓,應詳細說明不收樓的原因,並要求開發商簽字蓋章。特別說明:1。驗房後要堅持的原則:只要發現問題,無論大小,都要記錄在相關文件或表格中,不管開發商陪同的收房人員怎麽說辭;如果樓棟根本沒有準備驗收登記表,那就要自己帶紙筆,壹個壹個記錄。2.物業公司的行為不能代表開發商(除非有明確的書面授權),所以不要在房屋質量問題上和物業公司簽文件。3.房屋驗收時發現問題,開發商必須蓋章確認,同意處理方案。4.如果開發商拒絕蓋章確認房屋存在的問題,就必須取證證明不是買受人沒有按時收房,而是開發商要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或者法定條件。註意事項:以下問題是購房者在購房、收房過程中經常遇到的,尤其是這類咨詢問題。列出重點註意事項,提醒消費者註意,以便維護自身權益。五、購房相關稅費(1)商品房買賣應繳納以下稅費:1、契稅2、交易手續費3、買賣合同印花稅4、公共維修基金5、房屋所有權登記費6、房屋所有權印花稅7、證件費(2)稅收問題特別說明:公共維修基金應按法律的規定和大部分購房合同的約定繳納。1.契稅契稅是業主在取得房產證時向國家繳納的稅。繳納時間:契稅只能在過戶時繳納。特別說明:除稅務機關外,任何單位都無權征收。實施:業主入住時不需要向開發商繳納契稅,可以直接去稅務局辦理,房子才能辦理房產證。2.公共* * *維修基金這個基金不同於物業管理費。僅用於保修期滿後住宅* * *部位和* * *設施設備的大修、更新和改造。稅率:房屋交易價格的2%。特別說明:任何開發商或物業公司都無權收取或收取大修基金。這筆資金應該交給社區辦公室。如果妳把大修基金給了開發商,妳很可能拿不回來。3.面積測繪費征收面積測繪費的原則是“誰委托,誰付費”。購房合同已約定開發商向購房者提供面積測量數據的義務,因此費用應由開發商支付。4、物業費壹年物業費、物業管理費和水電押金特別說明:普通小區交不到壹年物業費不違法。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應當明碼標價,並在經營場所或者收費場所公布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收費方式。5.物業中介費業主有權選擇自行辦理產權證,開發商無權強行向業主收取費用。六、面積問題是消費者最關心的內容之壹。買房時,尤其是買拍賣行時,購房者壹定要考慮到合同面積與實際面積可能存在的誤差,在簽訂合同時用附加條款做好防範。(1)存在的問題:1。商品房合同面積與實測面積存在誤差,壹直是焦點問題。消費者往往因為面積糾紛而處於被動地位。建議購房者在購房合同中對相關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詳細約定,以維護自身權益。2.開發商有時可以利用公攤和面積測量侵占購房者的合法利益,不容易被發現。準確測量房屋面積是專業人士的工作,普通購房者是不可能完成的。其次,面積測量的人工操作特點和常態誤差難以避免,容易讓壹些開發商人為制造偏差,占據購房者壹兩米的面積。而且由於消費者知識不足,購房過程中信息不對稱,很容易被開發商偷換柱,將非公攤面積加入公攤。(2)面積誤差怎麽解決?面積誤差:根據相關規定,因買賣雙方設計變更導致房屋實測套內面積或建築面積(含公攤面積)與房屋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的,按合同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壹)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款結算房款;(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購房人可以要求退房。買受人退房之日起30日內,開發商應退還已付房價款,並支付已付房價款利息。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的,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約定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過3%的房價款由開發商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開發商返還給買受人,面積誤差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開發商雙倍返還。特別說明:1。如果妳想測量妳買的商品房的真實面積,首先,購房者索要建築竣工圖,請專家根據圖紙計算。2.簽訂合同時應詳細約定條款,約定實際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誤差時的處理方法。合同未約定處理方式的,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時,購房人有權退房。(三)共用部位公共建築面積分攤原則:1。商品房公共建築面積的分攤是以建築物為基礎的。分攤的公共建築面積為本樓內的公共建築面積,與本樓不相連的公共建築面積不得分攤到本樓內。2.服務於整棟商品房的公共建築面積由該樓內每套商品房分攤;服務當地範圍的公共建築面積由受益商品房分攤。公共建築面積多次分攤的,分攤系數另行計算。每套商品房分攤的公共建築面積為分攤的公共建築面積之和。3.分攤公共建築面積後,每套商品房分攤建築面積的具體部位不再分割,但任何人不得占用或改變原設計的使用功能。共用公共建築面積由以下兩部分組成: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配電室、設備用房、公共大廳及過道、地下室、值班門衛室、服務於整棟建築的其他功能性公共及管理用房;2.套房(單元)與公共建築空間和外墻(含山墻)之間的隔墻水平投影面積的壹半。地下室、車庫等。,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出售或出租的,不應計入公共建築面積,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計入公共建築面積。不宜進入的公共建築空間:1、倉庫、機動車車庫、非機動車車庫、車道、供暖鍋爐等。,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和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獨立使用空間。2.出售單位自營自住的房屋。3.警衛室和管理(包括物業管理)室服務於多個房屋。4.對於半地下室,無論采光井的結構如何,都不計入建築面積。特別說明:1。簽訂合同時,要明確約定具體分擔的事項。2.商品房預售前,售房單位應當向商品房預售管理部門提交商品房預售面積測量報告。預售商品房設計變更涉及預售房屋面積的,應當重新提交面積測算報告。銷售單位銷售(預售)商品房時,應當在銷售(預售)合同(含補充協議)中約定該商品房的銷售面積、分攤的公共建築面積和公共建築部位。3.其他購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經營性房屋需要分攤的,應當在買賣(預售)合同中載明房屋名稱和分攤的總建築面積。綜上所述,商品房質量驗收合格證對我們來說尤為重要,房屋質量對於壹個開發商來說是必須存在的。所以壹般房子都要經過最專業的驗收才能出售。所以中國非常重視房子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