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及本人身份證到相關街道辦事處辦理登記手續。如殘疾人、下崗職工、貧困家庭、失業大學生等特殊群體,需要攜帶能夠證明其特殊身份的證明材料。
2.市城管局高新區分局、區城發公司對申請人資料進行審核。
3.初選通過後,區城開公司根據分流點攤位設置情況對申請人進行篩選,並與申請人簽訂臨時分流點攤位租賃合同。
4.申請人應前往地區攤販辦公室辦理街頭攤販登記卡。入境點申請人領取攤販登記卡後,需提交相關文件(攤販登記卡、租賃合同等。)到區城管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