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官主要從四個方面對申請人進行全面考察:壹是是否去過像美國壹樣發達的發達國家,比如歐洲或者澳洲;其次,是否有壹個完美的家庭,比如結婚生子。第三,妳是否有好的經濟條件,比如有房有車,最後壹點就是妳是否有穩定的工作。這四個方面各占25分,滿分100,及格分60分。只有各方面都好,總分才會高,才有可能達到及格線。
其實簽證通過與否,主要還是看我們能不能讓簽證官相信我們去了美國之後壹定會回來。如果簽證官相信我們去了美國/英國之後壹定會回來,他就會給我們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