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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廣西巴馬未完工的最高建築:縣城的小開發商面臨同樣的問題。

建了八年,廣西巴馬縣第壹高樓依然荒廢。

這個被稱為“巴馬商務中心”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無論是位置還是規模,在當地都是首屈壹指的。

然而,8年過去了,這個明星項目不僅壹拖再拖,越來越多的人陷入其中:施工方追討工程款,購房者集體要求交房,項目開發商楊廣龍因被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至今仍在看守所。

如今,巴馬的房價早已遠超周邊縣城,但“巴馬商務中心”的僵局仍未打破。

界面新聞發現,最終毀掉這個明星項目的,是壹系列的意外。這其中既有政策的變化,也有信貸方向的突變,這也是很多縣域小開發商面臨的同樣問題。

2020年2月7日65438界面新聞記者從楊廣龍的辯護律師處獲悉,楊廣龍被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壹案已被發回巴馬縣人民法院重審。

巴馬最大的商業區

在巴馬的壽鄉大道上,巴馬商業中心的四棟灰色高樓醒目而突兀。因為工程壹直沒有完工,圍擋至今沒有拆除。

“早就應該建了,但是這麽多年了都沒有動靜。”巴馬商貿中心對面的壹位店主告訴界面新聞。

在聯合國老齡研究所認證的10“世界長壽之鄉”中,巴馬瑤族自治縣是第壹個打出“健康產業旅遊”招牌的地區。

常年溫暖濕潤的氣候,比內陸城市高出幾十倍,每年都吸引著大量的養生愛好者。

也有很多房地產商看中了這塊“風水寶地”,楊廣龍就是其中之壹。

從2005年開始,宜州市金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宜州市金龍公司)老板楊廣龍陸續在巴馬建設了當地的“第壹商住小區”,這也是巴馬第壹個電梯小區。

“房子很受歡迎,資金回籠很快。”楊廣龍之子楊回憶說,兩個項目的成功開發,讓楊廣龍對巴馬的房地產項目更有信心。

2012,楊廣龍以8500萬元拍下位於縣城中心的巴馬商務中心。根據規劃,該項目最高32層,包括700間房屋和200間商鋪。建成後不僅是巴馬最高的建築,也將成為巴馬最大的商圈。

“按照父親的計劃,拿了地塊後,我會用剩余的資金進行建設,並以項目為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拿到預售證後,我會通過預售回籠資金,繼續施工,直到完工。如果壹切順利,最多三年就可以完工交付。”

信貸調整引發蝴蝶效應。

讓楊廣龍沒想到的是,這個看似萬無壹失的工程,拖了三年才正式開工。

2012 10 13、巴馬縣國土局與金龍公司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國土局於2012年5月30日前將出讓宗地交給金龍公司,土地用途為商住建設。

但巴馬縣國土局在委托拍賣前未能進行土地網銷,土地交付逾期273天。

“很多事情都變了。”楊對說道。

危險信號隨之而來,銀行拒絕了宜州金龍公司的貸款。“當時我們拿地的時候,巴馬的三家銀行主動詢問貸款需求,但是等我們五證都拿到了,銀行卻說信貸政策收緊,不願意放貸。”

據財經新聞報道,2012年6月20日,央行上調銀行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大中型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達到21.5%的高位。這是房地產信貸規模萎縮的明顯信號。由於信貸收緊,中小企業融資越來越難,很多地方暫停了民間借貸公司的房產抵押業務。

“那兩年是中小企業融資最困難的時候。很多只能靠民間借貸維持,有的企業因為資金鏈斷裂死掉了。”中國金融研究院研究員陳啟德說。國泰君安地產研究報告顯示,2012年,房企資金缺口達1.35萬億元。

在建設途中,多次擱淺

銀行信貸之路被堵死,楊廣龍轉向民間借貸。

62歲的楊廣龍雖然只有高中學歷,但在建築行業工作多年,生意夥伴也不少。

2012左右,楊廣龍將其房產抵押給47個朋友貸款。“我們還是想把項目做好,暫時損失幾百萬的利息,也挺得住。”楊對說道。壹審判決顯示,這些債權人之前與楊廣龍有過交往。曾經的生意夥伴蘭軍說,他和楊廣龍認識十幾年了。2012因為楊廣龍說在投資巴馬商務中心項目,資金周轉不開。經實地調查,蘭軍先後借給楊廣龍13萬元。

然而,正是這些民間借貸,成為楊廣龍被指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原因。

巴馬縣國土局交付土地後,該項目卡在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上。2015年6月,楊廣龍從縣住建局了解到規劃要重新調整,容積率由8.0降為6.5。原規劃的32層建築只能建到21。“按照新方案,我們的土地出讓金要多交,可預售的商品房數量也要減少。”楊對說道。

巴馬縣住建局局長孟紹興告訴界面新聞,當時廣西自治區政府重新制定了巴馬在建項目的控制性規劃方案,“不是縣裏說了算。”

2065438+2005年5月,急需資金的巴馬商務中心壹次性賣出8000多萬。

楊介紹,當時整個項目資金缺口已經過億,還有大量工程款沒有支付,同時還要還借款人的利息。

最終,這8000萬元中,只有4000萬元用於支付工程款。

長期負債最終壓垮了宜州金龍公司。當巴馬商業中心建到16層時,金龍公司資金鏈再次斷裂。因楊廣龍無法支付剩余8000萬工程款,施工方廣西建工集團建築工程總承包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施工總承包公司)停止施工,並向法院申請查封巴馬商業中心在建房屋。

隨後,楊廣龍開始尋找合作夥伴,* * *以投資完成建設。但尷尬的是,小的房地產公司拿不出這麽多錢,大的房地產商不喜歡這種項目,不願意投資。

2016,楊廣龍想盡壹切辦法,仍未能避免巴馬商務中心項目的徹底停工。

多次溝通未果後,楊廣龍起訴巴馬縣國土局,要求巴馬國土局支付逾期交付土地違約金,返還減少建築容積率的土地出讓金。最終,河池中院判決巴馬國土局補繳654.38+09.86萬元。但直到2019,巴馬國土局二審敗訴後,這筆錢才正式發放。

“這是縣裏小開發商遇到的普遍情況。因為他們抗風險能力差,沒有政策和資金支持很容易倒下。”中國金融研究院研究員陳啟德說。

“救命稻草”成為致命壹擊

由於遲遲不交房,工程款壹直沒有結算,巴馬商務中心成為眾矢之的。

2018巴馬縣政府下發了《關於依法處理巴馬商務中心爛尾樓的通知》,成立了由副縣長任組長的巴馬商務中心工作小組,統籌協調處理。通知還宣布啟動宜州金龍公司破產程序。

這意味著楊廣龍六年的明星工程將以失敗告終。這時,壹個自稱有8000萬流動資金的南寧老板廖團芳出現了,楊廣龍把他當成了最後壹根稻草。

雙方很快簽訂協議,廖團方註冊成立廣西範軍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西範軍公司),全面負責巴馬商務中心項目的續建工作。雙方約定由廣西範軍公司負責項目的延續,在此期間獲得3000萬元的固定投資回報,項目其他收益歸宜州金龍公司所有。

然而,註冊資金僅200萬元的廣西範軍公司,在入駐兩個多月後就面臨資金不足的問題,並頻繁更換施工單位。

在此期間,廣西範軍公司組建銷售團隊,以654.38+萬至20萬不等的價格收取房產定金。巴馬縣國土局補償654.38+0986萬元,其中700萬元也撥給了廣西範軍公司招聘的施工單位。這引起了楊廣龍的極大不滿,雙方合作舉步維艱,巴馬商業中心全面癱瘓。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項目沒有完成,壓力越來越大。“每年春節都有壹批人來縣城談。”巴馬縣常務副縣長、巴馬商務中心項目工作組組長田漢祿告訴界面新聞。

田漢祿說,是宜州金龍公司後期的不配合導致了今天的僵局。但在談及具體情況時,田漢祿拒絕接受采訪。

2019年4月3日,19,楊廣龍因涉嫌非法儲存爆炸物罪被巴馬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副縣長田漢祿在接受北青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早在2016時,他們就發現了楊廣龍私藏爆炸物的問題,但為了推進巴馬商務中心項目,並沒有深入追查。“2065438+2009年4月,我們依法逮捕並拘留了楊廣龍和他的另壹個兒子楊慶中。我們的最終目的是希望他能配合(項目建設),交出他的公章,進行財務管理,履行相關協議。”

2020年3月,巴馬縣檢察院以非法儲存爆炸物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將楊廣龍起訴至巴馬縣人民法院。

根據壹審判決,檢方指控楊廣龍為滿足巴馬商務中心項目施工需要,以654.38元+0.8萬元購買附近采石場壹處,期間將未付款的電雷管從舊倉庫運出存放。

此外,楊廣龍擅自以商品房、商鋪作抵押,月息3%至5%不等,向社會不特定人群變相吸收高息貸款資金,用於公司項目經營和償還高息貸款本息。因高息貸款導致資金鏈斷裂,導致項目停工,相關債權人權利無法實現,進而上訪,社會影響惡劣。經鑒定,2011年10月至2018年2月,楊廣龍* * *向47人借款近81.77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76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

2010 12 13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其中第1條規定,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行為需要同時具備非法性、社會性、公開性和吸引力。

法庭上,債權人之壹梅川作證稱,楊廣龍在巴馬房管所辦公室做生意時,“當著所有人的面說要借錢建巴馬商務中心項目”。壹審法院認為,楊廣龍主要是找人壹對壹借錢,還在其他單位辦公室宣傳高息借款。由於借款人數較多,且沒有保密要求或限制信息傳播的措施,應考慮向社會公示。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何兵表示,僅僅口頭表示借款在其他單位,不足以使其公之於眾,47名借款人中只有2人通過其他借款人介紹了出借的資金,不能證明楊廣龍有意將其公之於眾。

在確定是否向不特定對象吸收存款時,法院表示,雖然集資人大多是楊廣龍的朋友,但楊廣龍並沒有限制參與人的身份和人數,只要有錢就可以借,所以決定不向特定對象借款。

何兵認為,借貸不是壹個確定性的行為。法院說要通過“考慮是否限制不參與集資的範圍,是否限制參與人的身份和人數”來判斷,實際上是要求個人或企業嚴格執行此類計劃。但實際上,這樣的要求完全不符合民間借貸行為的特征。巴西縣法院的這壹定義既不現實也不可操作。

2020年7月21日,巴馬縣法院判決楊廣龍非法儲存爆炸物罪不成立;因違反國家有關金融管理的法律法規,吸收公眾巨額資金,並承諾在壹定期限內還本付息,擾亂金融秩序,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法院判決楊廣龍違法所得近81.77萬予以追繳,並責令其向相關集資參與人退賠。

根據楊提供的資料,楊廣龍在被拘留前,已支付各類本息6543.8億余元,尚有4000余萬元未償還。“父親進去後,借錢越來越難,後來也很少還。”楊對說道。

目前,楊廣龍已向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要求撤銷壹審判決,改判其無罪。

越來越多的非吸煙案例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壹組數據顯示,2015至2018年,全國法院新收非法集資刑事案件5843件、7990件、8480件、9183件,同比分別上升108.23%和36件。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何兵認為,由於近年來經濟不景氣,很多民營企業無處放貸,只能走民間借貸的道路,而民間借貸中相當壹部分出借人通過集資獲得資金,客觀上導致非定罪量刑增加。但是,如果司法機關沒有準確區分禁煙和民間借貸,將不利於民營企業的發展。

長期關註縣域房地產經濟發展的中國金融研究院研究員陳啟德表示,房地產領域的非法集資案件相當普遍,其背後的根本原因是小開發商自有資金不足,融資渠道狹窄,往往在開發的同時利用杠桿經濟找錢。壹旦他們遇到風險,就很容易導致多米諾骨牌效應,最終導致項目失敗。

2015年,他的團隊對全國12個縣的小開發商進行了問卷調查,發現有三分之壹的開發商在項目開發過程中遇到過政策突變、信貸門檻高等問題。

陳啟德認為,國家金融機構要繼續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地方政府也要保證房地產項目開發中政策的穩定性和壹致性,為真正願意做事的中小企業服務。

巴馬縣住建局局長孟紹興告訴界面新聞,壹個優質項目的沈浮,各方都有責任。“從政府的角度來說,如果先拆遷後拍賣,就不涉及土地延期交付的問題。也許現在問題已經解決了。因此,我們也吸取了教訓。後來我們掛牌的任何土地都保證以凈地方式出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