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旅遊簽註有四種:三個月壹次,三個月兩次,1年壹次,1年兩次。
每次在香港或澳門停留不超過7天。申請程序:
1.受理機關: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區、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
2.提交兩張壹寸(48mmX33mm)正面免冠光學光滑彩色照片,藍底。
3.提交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申請人年齡在16周歲以下,提交戶口本即可;並提交壹份副本。
4.提交國家旅遊局指定旅行社開具的全額旅遊費用發票復印件,提交原件;收費標準:
港澳通行證簽證每張100元。
壹次有效旅行簽註每本20元。
兩張有效旅行簽註,每張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