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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支持旅遊發現的績效

壹、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政府對旅遊業的支持:

政府主導的發展戰略,作為壹種提法,始於90年代中期以後;但作為壹種發展實踐,它之前是客觀存在的,在政府支持的力度和涉及的方面更直接。在當時的計劃經濟體制下,旅遊業並不排斥市場渠道的作用。雖然當時市場化機制的作用和範圍有限,但說明市場化手段在中國旅遊業發展中由來已久,直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後才出現。至於整個行業正在大力實施“政府主導”的發展戰略,政府對旅遊業的投資實際上已經從最初的直接投資演變為非常有限的引導性投資,而外資和市場化融資占據了主導地位。因此,中國旅遊業的發展從來沒有排斥過市場化配置資源的手段,這是在討論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支持旅遊發展模式時應該厘清的壹個背景。

第二,“政府主導”是對政府支持的旅遊發展模式的概括:

當中國旅遊業引入政府主導的概念並將其提升為“發展戰略”時,中國已經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加快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這說明當時的旅遊主管部門主要考慮的是發展模式,而不是國家經濟體制。當時全國都在大力推廣雲南等省市黨委政府重視發展旅遊業的經驗,開展以政府推動為主導的優秀旅遊城市創建工作。“政府主導”的理念很快在全行業得到認可和普及。自此,這壹理念上升為旅遊業的發展戰略和指導思想。因此,不能說政府主導的發展模式與計劃經濟體制相適應;“政府主導”是壹種“模式”,是壹種典範。不管是否斷章取義,把它割裂開來,討論它與市場經濟的關系,都足以造成歧義和誤解。

三、政府角色和市場角色分工明確:

政府主導型旅遊作為促進旅遊業發展的壹種模式,有著明確的內涵。第壹,不排斥市場;第二,它不為政府做壹切事情;第三,政府和市場沒有分工。因此,政府主導模式並不意味著政府包辦壹切,也不意味著以行政手段和規劃方式配置資源,更不能得出違背市場經濟發展趨勢的結論。

在旅遊業發展的實踐中,政府的作用和市場的作用之間的分工應該是相對明確的。總的來說,旅遊業在發展規劃、基礎設施建設、整體形象提升、市場環境優化等方面應充分依靠和發揮政府的作用。要充分發揮市場在旅遊投資、產品開發、市場價格和服務質量等方面的作用。這種分工不是純理論的、形式上的,而是表現在旅遊發展的具體實踐中。就旅遊投資而言,政府長期以來壹直是旅遊投資的主體。除部分大型旅遊項目的引導性投資外,99%以上的資金投入是通過市場渠道籌集的。此外,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全行業取消了主管部門定價的做法,地級以上旅遊部門逐步與直屬企業脫鉤。與民航、鐵路、交通等行業相比,旅遊業的市場化程度明顯處於前列。當然,也要看到,旅遊行業仍然存在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如地方旅遊壁壘、變相行政幹預價格、強行搭售旅遊線路、阻礙外地企業進入等,這些都反映出市場化機制尚未完善,但解決這些問題不能完全依靠市場化手段,而需要市場機制和政府作用相結合,否則需要非常長的時間,可能會失去極好的發展機遇。

第四,政府的作用與市場經濟模式相適應:

世界上搞市場經濟的國家很多,但從來沒有統壹的模式。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應該如何以及在多大程度上發揮作用,這與市場經濟的模式是壹致的。就世界各國政府與市場的關系而言,大致可以分為三種觀點:壹種是基本不幹預,政府僅限於影響宏觀經濟穩定和市場失靈的幹預;二是政府幹預,即行政幹預取代市場的作用;三是市場推動,即政府積極參與發展,但主要方式是支持非政府組織(企業、金融、農業社團等)的發展與合作。).從中國市場經濟的發展來看,政府的作用還沒有達到第壹種類型的“不作為”,也不屬於第二種占主導地位的情況,而應該屬於或接近第三種類型。采用第三種類型的國家,壹般都處於市場經濟初級階段,經濟還處於欠發達水平,市場化水平不是很高,有些領域對外開放程度不夠。顯然,中國的“政府主導型”旅遊業不是政府幹預的模式,而是更接近於市場推動的發展模式。

市場經濟的特點是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但並不發揮全部作用。能否對旅遊業發展起到帶動作用,取決於經濟發展水平和市場機制發育程度。單從旅遊投資的角度來看,這種主導作用是成立的,在所謂的“政府主導”模式下已經是如此,但影響旅遊發展的遠不止是投資。現階段政府在旅遊業發展中應發揮的作用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1.政府的旅遊發展戰略、整體形象提升和危機應對措施對任何壹個國家來說都是不可或缺的。比如在中國盧克索、中國千島湖、印尼巴厘島發生的襲擊遊客的悲劇,以及曾經在中國盛行的非典疫情,都是危害旅遊形象和旅遊環境的事件,最後都是政府出面,盡快消除不良影響;以旅遊形象推廣為例。目前,發達國家並沒有完全脫離政府的作用。比如克林頓總統為了促進美國旅遊業的發展,召開了1500人的白宮旅遊大會。亞洲金融危機後,香港特區政府以數億港元設立盛事基金,通過舉辦大型推廣活動加快旅遊業復蘇;在WTO談判和雙邊政府間談判中,發達國家都將旅遊服務貿易列為重要議題。

2.因經濟不發達而需要由政府組織實施的公共和公益性建設,例如道路交通、黃金周旅遊供給、社會治安、環境衛生、購物環境、公共信息和圖形符號等基礎設施建設。,多是公共產品或公益事務,單靠市場力量做不到,旅遊部門和旅遊企業也很難全力以赴。當然,如果經濟社會發展到了相當高的水平,政府在這方面的職能可以弱化和減少。

3.由於市場經濟秩序還不完善,政府出面解決旅遊市場無序競爭、旅遊經營地方壁壘、旅遊服務不規範等問題。由於旅遊產品具有明顯的綜合性特征,旅遊消費的滿意度往往受到諸多因素的制約,這些因素不僅涉及旅遊的六大要素,還具有地域關聯性,包括有形產品和無形產品的組合。因此,市場手段和市場功能只能解決旅遊發展的部分問題,而不能解決上述大部分問題。這些問題將在多大程度上影響現階段中國旅遊業的發展,這不是壹個容易回答的問題,但這是所有試圖對“政府主導”或“市場主導”下結論的人都不能忽視的問題

五、政府和市場在促進旅遊業發展中的作用不能壹概而論: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中國旅遊業發展在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後,是否應該由“政府主導”向“市場主導”轉變,這不僅是壹個發展理論和指導思想的問題,也是壹個客觀評價中國旅遊業發展現狀的問題。無論是“政府主導”還是“市場主導”,其表面意義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兩者有什麽區別,旅遊發展的現實更需要哪種支持。目前,個別經濟欠發達地區的黨政領導認為,由於地方政府很難直接拿出錢來“主導”旅遊發展,覺得政府的主導作用發揮不出來,就讓市場來主導。這種觀點既是對“政府主導”發展模式的誤解,也是思維和認識的簡單化,就像“既然建立了市場經濟,就應該由市場主導”的觀點壹樣簡單。用政府的作用代替市場的作用是錯誤的;

同樣,希望市場的作用取代政府的義務也是錯誤的。從現實來看,在基礎設施較差的情況下,希望通過招商引資來解決建設資金的短缺,真正“市場化”的投資者是不可能冒這個風險的。只有在必要的基礎設施具備後,開發商和投資人才能看到賺錢的成本或風險不太高,才有可能進行實質性的投資,這說明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作用不是無條件的。在壹些欠發達地區,旅遊業招商引資效果不明顯,或者根本沒有投資。問題在於政府應該努力解決的問題,而政府卻沒有解決。因此,對於經濟欠發達地區來說,“以市場為導向”解決壹切問題的思路是經不起旅遊發展實踐檢驗的。

發展才是硬道理。目前,中國旅遊業的發展應該由誰來主導,或者不應該由誰來主導?最重要的不是字面上的論證,而是要分清哪些應該由政府解決,哪些可以通過市場解決。如果這是各方爭論的基礎,那麽他們之間的分歧應該不會很大。只要政府和市場發揮各自作用,就有利於促進旅遊業加快發展。在這樣的前提下,發展模式可以暫時避免誰占優勢的問題。

目前的現實是,有人質疑“政府主導”的思路,也有人不認同“市場主導”的思路。如果從市場經濟下政府應該扮演的角色來看,似乎可以考慮只談“政府推動”和“政府引導”,不提市場的作用,以減少不必要的爭論帶來的思想混亂。至於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和市場的職責變化,我認為和幾年前相比只是量變;然而,就全國旅遊業發展而言,政府和市場應發揮的作用不能壹概而論。經濟發展和市場化程度較高的東部地區可以適當弱化政府作用,充分發揮市場功能,而經濟不發達、市場化程度較低的西部地區仍應充分發揮政府作用,兼顧市場功能。如果不充分考慮區域發展的差異,籠統地談什麽發展模式,不僅無助於我國旅遊業的發展,反而會對旅遊業的發展造成無窮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