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要申請的業務,在管理規定中是如下定義的:
“第八條、包車客運按照其經營區域分為省際包車客運和省內包車客運,省內包車客運分為市際包車客運、縣際包車客運和縣內包車客運。
第九條、旅遊客運按照營運方式分為定線旅遊客運和非定線旅遊客運。
定線旅遊客運按照班車客運管理,非定線旅遊客運按照包車客運管理。”
泛泛的說,根據樓主的不同經營要求,應該取得“道路客運經營許可證”、“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證”、還要領取“班車客運標誌牌”、“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證明”、“省際臨時客運標誌牌”、“省際包車客運標誌牌”等等。
具體還請樓主參考《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原文,下面網頁是該規定的全文。 /fa/law18.41.htm。
關於樓主關心的手續和費用,各地不完全壹樣,而且相差較遠,在這裏不便回答,還請樓主咨詢當地的公路客運管理部門。
祝樓主順利,並祝樓主生意興隆、財源廣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