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城市最新房地產政策解讀
(1)北京
1.北京1住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限購:
(1)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駐京現役軍人和武警家屬,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家庭);
(2)持有本市有效暫住證、在本市無房、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5年以上(含)的非本市戶籍家庭。
2.暫停向北京銷售:
(1)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2)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
(3)不能提供有效本市暫住證,且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5年以上(含)的非本市戶籍家庭。
②上海
1.上海1房子限購的情況:
(1)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2)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5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戶籍家庭,限購1套住房。
2.暫停在上海向他們出售房屋:
(1)已在本市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2)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
(3)無法提供連續五年及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家庭。
③廣州
1.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購房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1)已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購買壹套商品住房;
(2)已在本市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購房。
2.非本地戶籍
在本市只能購買1套商品住房,且必須提供:
(1)買受人戶口簿;
(2)購房人的結婚證或未婚證等婚姻狀況證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復印件,並出具原件以供核查);
(3)購房人應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5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3年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原件)。
未能提供
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購房之日前五年內在本市連續三年以上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補繳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購房。
④深圳
1.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限購2套住房。
2.非本地戶籍
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三年及以上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家庭,限購1套住房。暫停擁有2套(含2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含1套)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3年及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購買住房。
(5)蘇州
非本市戶籍家庭申請購買第二套住房時,應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兩年內在蘇州市區累計繳納1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的繳納證明。開發企業在簽訂購房合同時,應認真審查購房人的資質。購房人違反限購規定或購買兩套以上住房的,登記部門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由開發企業或購房人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6)廈門
廈門自2023年9月5日起實施住房限購政策。對以下三類家庭,在本行政區域內暫停銷售建築面積1.44平方米及以下普通商品住房:
1.擁有2套及以上本市戶籍住房的家庭;
二、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3.無法提供購買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7)杭州
9月19日起,市區限購範圍內暫停向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購範圍為上城區、下城區、江幹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杭州之江國家旅遊度假區、蕭山區、余杭區,不包括富陽區、大江東和臨安、桐廬、建德、淳安等4個縣(市)。
(8)南京
9月26日起,南京在主城區(不含高淳、溧水、六合,下同)實施住房限購措施:
1.暫停向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暫停向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銷售新建商品住房。
新建商品房以合同鑒證時間為準,二手房以網簽時間為準。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向無資質的購房人出售商品房,違反
各大城市最新房地產政策解讀如上。因為每個城市的房地產市場發展情況不同,房地產政策也會有很多不同。在當地買房的時候,妳可以知道現在的政策是什麽,只是提醒大家,這些政策不是壹成不變的,會受到房地產市場發展和當地“炒房”行為的影響,所以不要以為妳現在所在的城市沒有“限購”,就不會被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