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有實際需求的外國人士,包括:
1. 中國公民的外國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 非中國公民的有效期超過壹個月的外國留學生;
3. 在中國從事商務活動的外國人士;
4. 需要出入中國探親的外國人士;
5. 需要出入中國定居的外國人士;
6. 已獲得中國政府批準的外國人士;
7. 已獲得中國政府準許的其他外國人士;
二、出於特殊原因而需要進入中國的外國人士,包括:
1. 具有中國本土抗疫能力的外國抗疫專家;
2. 具有中國本土抗疫優勢的外國高管;
3. 具有中國本土抗疫優勢的外國技術人員;
4. 具有中國本土抗疫優勢的外國專業人士;
5. 具有中國本土抗疫優勢的外國記者;
6. 具有中國本土抗疫優勢的外國文化工作者和科研人員;
7. 具有中國本土抗疫優勢的外國商務人員;
8. 具有中國本土抗疫優勢的外國經濟人士;
9. 具有中國本土抗疫優勢的外國其他人員;
10. 具有中國本土抗疫優勢的外國搭乘航班或輪船進入中國的旅客;
11. 具有中國本土抗疫優勢的外國搭乘航班或輪船離開中國的旅客。
上述旅客可以根據有關部門的要求向當地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