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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遊實務案例分析:導遊迷途遊人遭罪

例l:1998年6月,廣東某公司十幾名職員利用假期到湖南南嶽衡山旅遊。經過與廣東壹家旅行社聯系,旅行社派給了他們壹位導遊,湖南人,據說很熟悉衡山。於是這些遊客在導遊的帶領下去了衡山,看了南嶽大廟,看了麻姑仙境。導遊勸這些遊客夜登祝融峰,於是遊客聽從了導遊的建議,可是導遊卻帶他們走上了岔路,晚上山上大霧夾雜著雨水,把遊客淋得夠嗆。遊客提議下山,不想導遊又是壹通亂走,走岔了路,翻到了山的那壹邊,壹直走下山到壹個村子,村民告訴他們那裏根本沒有其他的路走出去,只有往回走再上祝融峰,然後從山的另壹邊下去。於是遊客不得不冒著大雨翻過南嶽峰再下山,幾位遊客因受雨淋感冒發燒,其他遊客也被折騰得不能動彈。

 例2:99年7月,來自桂林的6位遊客由廈門某旅遊服務中心接待,參加廈門壹武夷山壹福州六日遊,費用不低,旅遊卻讓人感到遺憾。壹行人下午到達廈門,大家本來肚子很餓,但晚餐卻淡而無味,非常糟糕,令人難以下咽。大家只得晚上自己出去吃大排檔。第二天到鼓浪嶼遊覽,因為晚點乘飛機去武夷山,所以在5:30被帶到餐廳吃飯,由於導遊沒有事先通知餐廳,等了好久才上菜,而且先上青菜,好菜放在後頭,等到菜剛上齊,導遊又催著趕飛機,只好匆匆吃壹點兒完事。在武夷山,導遊是個剛做導遊工作的年輕女孩,情況不熟悉,帶隊出遊幾乎不做任何講解,漏掉了許多景點。武夷山每個峰都很高,爬上去很不容易,由於導遊業務不熟,使遊客誤跑了很多冤枉路。從武夷山到福州,本應乘旅遊列車,但接待單位卻把遊客安排到了壹節普通車廂,遊客們苦不堪言。

 [分析]

1.導遊的基本職責之壹是向導。當不了壹個好向導,不知道路有幾條,哪條好走,甚至領錯了路,實在是壹件可嘆可悲的事情。特別是登山,壹是要走路,壹旦走上錯道可謂心力交瘁。二是多陰雨,山間多雨,以至於有“天無十裏晴”之說,走著走著就會下雨,不少景點號稱“天漏”。同時黑夜登山、清晨看日出也是常見的安排,陰雨加黑夜易走錯道,也怕走錯道。三是迷路危險,不僅多走冤枉路,還有可能走進原始森林,亦有可能碰上野獸襲來。所以,登山旅遊項目壹定要派壹個好導遊,其最基本的要求是身體素質要好,路要熟,是壹個無可挑剔的好向導。

2.旅遊團的日程安排和食、住、行、遊、購、娛的編配壹定要合理。第壹次走的路線壹定要踩點,時間安排壹般應有富余,決不可以想當然。例1中夜登祝融峰,至少對當時那個導遊而言不是壹個好的安排,以至於走錯了道,且聽從遊客的提議下山卻又走岔了路。例2中的吃飯,不是“難以下咽”,就是沒有時間下咽,“匆匆吃壹點兒完事”,且旅遊列車成了擁擠不堪的普通列車。客觀地說,導遊置身其中,著急、上火、疲憊比遊客有過之而無不及,著實令人同情,我們除了責備其技不如人之外,是不是應反思壹下旅行社管理方面的問題呢?比如:路線設計有無問題?日程編排是否合適?有沒有進行必要的踩點踩線?導遊的選派是否慎重?等等。“質量是企業的生命”,這句話對旅行社來講尤其具有現實意義,如果隔三岔五出壹次類似的事故,哪裏還會有遊客上門,旅行社也只好關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