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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青海省西寧地區定婚是怎麽個定法?求具體細節,謝謝!

訂婚就是婚約

訂婚,又稱婚約, 依照我國民間習俗,通常結婚前先有訂婚之儀式: 訂立婚書、交換禮物、或立媒妁人等。但依照我國現行法律,訂婚並不是結婚前必備之程序,不經訂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

婚約的特性

訂婚在法律上是屬於壹種契約行為, 這是壹種身分契約。此身分契約具有幾點特性:

1,婚約的訂立不得代理,否則不發生法律效力;亦即,婚約必須男女雙方彼此合意才可成立。

2,具有法定的訂婚能力者, 才能從事訂婚行為。目前法律上對於訂婚 能力的界定是以年齡為標準:男滿十七歲,女滿十五歲即具訂婚能力。若違反此規定而訂立婚約者, 此婚約並非無效,只是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因為,不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其婚約須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婚約不得強制執行。婚約固然應該遵守,但也應遵照男女雙方當事者的意願。若有壹方不能夠履行時,不能強制執行。

編輯本段婚約的違反

在法律上,已經訂定了婚約, 但是單方面未經對方同意而不願去履行契約,即構成「婚約違反」,其後果是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損害賠償責任分成下列兩種:

1,財產上的損害賠償。亦即可以請求金錢損害賠償。

2,精神上的損害賠償。如慰間金, 其金額的衡量是依雙方當事人的社會地位、經濟能力、教育程度、以及所遭遇的痛苦情況而定。

婚約的解除

婚約解除不同於失約違反。婚約違反是單方面違反, 而婚約解除則可分為單方解除與雙方解除兩種。

1,雙方解除:是雙方同意解除婚約,有無要求損害賠償,互相言明後就涇渭分明。

2,單方解除:則必須根據法律所特別規定的原因,如對方與別人訂婚、或者再與別人結婚,即可單方解除婚約。另外,是某方受到「禁治產宣告」,即個人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或與別人通奸發生性關系,此情況則可讓另壹方考慮進行單方解除。合法的單方解除婚約就不算違反婚約, 無須負法律損害賠償責任。

訂婚禮俗記要

訂婚又稱“文定”,昔稱“納吉”及“納徵”,訂婚雖然不像結婚般繁復,但傳統習俗仍非常重視,男女雙方均需準備若幹禮品,其過程如下:

·新郎先在家行完家祭,而後與媒人同乘壹車前往女方家迎娶。下了車,進了門,紅包可跑不掉哦!

(壹)貢禮官:俗稱“押箱先生”,專門負責送禮行聘事宜。貢禮官必須控制人數(湊成雙數)、車輛(六輛或十二輛)、聘金(雙數且用紅紙包裝妥當)、六件禮。

(二)家祭:出發前往女方家納采之前,男方先行在家行祭祖儀式,這時將納采所用之“盒仔餅”或大餅,上香祭告列祖列宋,將前往某處女方家下聘,請示列祖列宗保佑這段姻椽美滿幸福。

(三)出發:行完家祭後,貢禮官負責將所有聘禮搬上車,新郎與媒人同乘壹事,前往女家。

(四)紅包:出發前貢禮宮除了打理人數、車數、聘禮外,也得提醒新郎多準備紅包。如:前來開新郎車門的舅爹、“壓桌”、六名隨去的親人都需備有新娘見面禮、捧洗臉水的女方新友、媒婆禮。

· 訂下終身後如何下聘

“吃米香,嫁好婿”,六禮中要有米香餅。

·為什麽要準備四色糖呢?

是象征新人甜甜蜜蜜,白頭到老的意思。

聘禮不僅代表男方報答女方家長的心意,感謝女方家含辛茹苦撫養即將過門的新嫁娘,同時也代表了男方的面子。所以大多數都願意添置得風風光光、體體面面,而且每件聘禮也都包含了討吉利、增圓滿的象征意義。

聘禮通常分簡單的六件禮或講究的十二件禮,聘禮的多寡依照個人的預算安排,同時不妨托媒人向女方家長請教,詢問女方意見,做個兩全其美的排場。

·男婚女嫁正式登場

霹哩叭啦!鞭炮聲響起,男方迎娶的人到啦!當天要進行祭祖、奉茶,直到戴上牽手到白頭的戒指後才算禮成。

·大禮過後,女方如何回禮?

中國人壹向講究“禮尚往來”,在男方過大禮後,女方自然也要備回禮,可不能讓男方空手而歸啊。

漢族--婚俗

過去漢族青年的婚姻多由父母包辦,大都是父母從小就給訂了婚,有的還指腹為婚,即孩子還未出生,雙方父母就為他們確立婚姻關系。

同姓不婚:即同壹姓之男女不相嫁娶,始於西周初期,是周民族實行族外婚時遺留下的規定。春秋時,人們同姓婚會造成後代畸型及不育已有進壹步認識,但同姓婚配仍在貴族中時有發生。戰國後,以氏為姓,漢代以後,姓氏不分,因而同姓不婚多有不禁。至唐代,對同姓婚又循古制,予以禁止。宋、元壹宗唐律,同姓為婚乾杖而離之。明、清時地域更大,人口眾多,早成為以地域為基礎的社會,取代了原先以血緣為基礎的氏族。故《明律例》與《清律例》均分同姓、同宗為二,中表面規定兩者皆禁止通婚,實際同姓而不同宗也可以結婚。清末冊律,將同姓不婚與親屬不婚合並,只禁止同宗結婚。

訂婚前要請媒人到女家去求婚。訂婚時,由男方給女方壹些財物作“訂禮”,結婚時女方也要帶給男家很多財物,叫“陪嫁”。

舉行婚禮那天,新郎要坐上禮車或花轎,到女家去"迎親",禮車或花轎前邊有樂隊。新娘被迎進男家後,要參拜天地和父母。禮畢,新婚夫妻入洞房。這時男家設宴款待前來賀喜的親朋。有的地方還有鬧洞房、聽壁腳的習慣。

查日子:漢族婚姻風俗。又稱報日子。流行於廣西多數縣鄉。農村議婚訂婚的壹個步驟。男女青年相識了解後,稟告父母,托媒溝通,男方給女方送彩禮,然後定婚期。

舊時多先請算命先生排“八字”,如命相相合才進行。有些地方雙方家長相會為子女訂婚。如全州縣壹帶,雙方意見壹致後,媒人代男方送酒肉衣料給女方,約定日期陪同女方家長和舅舅到男家相會,男方設宴款待。小夥子執壺斟酒,先敬女方舅舅後敬自家舅舅,然後先客後主依序敬酒。雙方商定婚期,訂婚告成。爾後男女送女方重禮、聘金,女方準備嫁妝,男方準備家具,依期舉行婚禮。如女方催婚,便做壹對糯米粑(俗稱“團圓粑”)送到男家,男方心領神會,盛情款待並請左鄰右舍陪客。壹般均尊重女方倡議將婚期提前。

賀郎歌:漢族婚姻風俗,流行於桂東北興安縣壹帶。拜堂、晚宴後,親友簇擁新郎於正廳,唱賀郎歌。即興現編賀詞,也有戲謔、詼諧之詞。親友唱壹首,新郎飲壹杯酒。唱到半夜,送新郎入洞房。女歌手閉門以待,男女對唱《開門歌》,盡興方開門。進門後唱歌鬧房,由“恭賀新郎酒壹杯”唱到“十杯”,新郎依次由1飲到10杯(酒力不勝者可由男歌手代飲)。然後唱《交歡酒》,新人雙雙同飲壹杯。最後歌手扣門唱《扣門歌》以結束婚禮。

坐紅堂:漢族婚姻風俗,流行於桂東北全州縣壹帶,男女青年結婚前夕分別在自家祭祖並接受尊長訓誡。新娘穿紅掛飾,由同班姐妹相伴,端坐堂屋細聲委婉唱《哭嫁歌》,念父母恩,敘姐妹情。姐妹們叮囑新娘過門後孝敬老人、和睦兄弟姐妹,贊新郎俊秀勤勞。當新娘訴說不如意的心事時,姐妹們多方勸慰。唱到深夜衣依依告別並贈禮品。新郎亦由同班兄弟相伴坐在自家正廳,接受長輩勤儉理家,為人處世之教。教導結束老人退堂,小夥子們說笑打諢追新郎,歡樂深夜方散。

討鑰匙:漢族婚姻風俗,流行於桂東北全州縣壹帶。新娘之嫁鑰匙,由其年幼弟妹或侄男女中任“送親郎”掌管。拜堂前,新郎向送親郎送封包討鑰匙,以便拜堂後打開箱子,展示其中谷米錢物,象征婚後五谷豐登、家庭富裕。送親郎嫌少不接,新郎多次添加。送親郎收下封包,新郎討得鑰匙後,歡歡喜喜與新娘拜堂。

看屋:漢族婚俗之壹,農村議婚中的壹個重要程序。又名看家門、查家。流行於廣西多數縣鄉。屆時女方和兩位稱為“陪姑”的姑娘在10多位親友的陪同下,到男女查訪家況(也有女方本人不去的)。男方設宴款待。媒人介紹議婚雙方相識。女方親友代提財禮要求,男方當時通常壹概應承,並贈諸賓客“行腳錢”。次日,雙方通過媒人細議。有些地方還允許進入議婚男子內室翻箱倒櫃察真情實況,之後再通過媒人議婚。

黑房搶親:漢族婚姻風俗,流行於桂東賀縣壹帶。在下程山區,新娘哭嫁兩天兩夜後,過門之日清早與女伴們同藏黑房。男女迎親隊伍到達後,新娘的兄長(或堂兄表哥)和親威中的男青年破門而入。女伴擲沙子揮竹枝抵抗。搶者力圖將女伴們拖出門外以排除幹擾。如兩個搶者敗陣,則增到4人乃至10多人,直到把新娘強背出門。再由男方迎親隊中的兩個(或4個)女子輪流背新娘到郎家。搶親角逐中,男給女抹鍋煙墨,女撕男衣衫,使古搶婚遺風演變為男女青年的打鬧嬉戲。

拜堂彩語:漢族婚姻風俗,流行於廣西多數縣鄉。婚禮中的壹個重要程序。常由新郎的舅舅點燃供桌上的壹對喜燭,並說彩話賀喜祈福。如桂東賀縣壹帶常用彩語:“龍獨光光,高照華堂,夫妻並壽,福祿成雙”、“手拿花紅丈二長,恭喜外甥娶新娘,鸞鳳和鳴添福壽,夫妻和睦百年長。”祝詞說完後,新郎新娘拜天地、祖宗,並對拜成親。

回門:舊時漢族婚姻風俗。即成婚後三、六、七、九、十日或滿月,女婿攜禮品,隨新娘返回娘家,拜蠍妻子子的父母及親屬。自親迎始的成婿之禮,至此完成。此俗起於上古,泛稱“歸寧”,為婚後回家探視父母之意。後世各地名稱不壹,宋代稱“拜門”,清代北方稱“雙回門”南方稱“會親”,河北某些地區稱“喚姑爺”,杭州稱“回郎”。近代通鮑在婚後第三天,又稱“三朝回門”。此為婚事的最後壹項儀式,有女兒不忘父母養育之恩賜,女婿感謝嶽父母及新婚夫婦恩愛和美等意義,壹般,女家皆設宴款待,新女婿入席上座,由女族尊長陪飲。新婚夫婦或當日返回,或留住數日,若留住時,則不同宿壹室。

編輯本段訂婚的由來

文章轉自:LadyTalk小溪網-完美婚禮構想,匯聚諸位新娘MM的建議

訂婚的由來

我國自古崇尚禮儀,傳統婚俗以周禮為依規,有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等六禮。

納采:古時婚儀之主,預取女時,以雁為見面禮,使媒人致意於女父,今稱"提親″。

問名:男方探問女方之姓名及出生年月日,蔔吉兆,今稱"合八字″

納吉:問名若屬吉兆,則進媒人致薄禮相告,今稱"小定″。

納征:此儀節主要是送定金、囍餅及多種飾物、祭品,作為正式下聘訂盟之禮物。今稱"大定″。

請期:俗稱「送日頭」,是由男方委請擇日師擇定吉日良時,請媒人征求女家意見,故又稱"乞日″。

親迎:婚期確定,新郎乘墨車,迎親隊伍壹路爆竹鑼鼓喧天,喜氣洋溢赴女家迎取新娘,拜堂完婚。

由上可見,“六禮”中得前面五禮都是屬於訂婚得範疇。此婚禮流程在我國延續了2000余年。隨著時代的進步,人們思想的解放,自由戀愛代替了父母包辦,訂婚儀式已經可有可無,不再是結婚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今天的訂婚儀式可能叫做“雙方家長的正式會晤”更貼切壹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