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車駕駛等級駕駛證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
(壹)貨車、半掛牽引車和牽引車只允許牽引1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保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
(二)小型客車只允許牽引掛車或總質量小於700公斤的掛車。拖車不準載人;
(3)由卡車牽引的拖車的裝載質量不得超過卡車本身的裝載質量。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中,有輕型軸載大篷車和輕型大篷車,所以在高速公路行駛沒有法律障礙。
(圖/文/圖:太平洋汽車網李彩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