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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開人體自燃之謎?

1.本特利博士之死1966年12月5日早晨,陽光明媚。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的庫杜爾已經沸騰了。人們忙著做早餐,準備上班。像往常壹樣吃完早餐,鄧恩·古齊尼爾就去了煤氣公司,開始了他每天的工作。他首先查看了城市家庭使用的煤氣表。他首先想到的是這個地區的人們非常熟悉和喜愛的壹個人:瓊·埃爾旺熱·本特利。這是壹個在這裏行醫半個世紀的醫生,治好了很多病人。他可以被認為是壹個受人尊敬的人。他今年94歲了。因為年紀大了,他辭掉了工作,壹個人呆在家裏,靠兩根拐杖在家照顧自己。這真的夠了。“我們應該幫助這個好人。”唐·古齊尼爾決定去他家看看。順便檢查壹下他的煤氣表。

“護士明穆斯達街403號。是啊!就是這個。”古齊尼爾走到門口,自言自語道。“好!醫生在家!”他高興地說,於是馬上上前按響了門鈴。鈴聲響了很久,但沒有人出來迎接客人。古齊尼爾感到有些奇怪。於是他推開門,走進了房間。“本特利博士!妳好!”他大聲喊叫,他,醫生,在餐館裏會聽到他的聲音。但是,打了幾次電話,都沒人接。古齊尼爾更古怪。

“先看看煤氣表吧!”他經常來這裏,熟悉門道,所以去了廚房。這時,他開始聞到壹股奇怪的味道,越往廚房走,味道越濃。不是味道,是好像啟動暖氣機散發出來的味道。

“什麽燒焦了?”他自言自語地來到廚房門口,看到廚房中央的地上有壹堆圓錐形的黑灰,高約35厘米,估計足以裝滿壹個小桶。古齊尼爾用腳捅了捅黑灰,發現地上沒有燒焦的痕跡。

“壹切正常!”他壹邊說,壹邊走到爐子前,看了看煤氣表,記下了數字。“貝納塔利醫生太不友好了,很久都不出來吃飯!”他壹邊思考壹邊走出廚房。“老人可能生病了!那麽,既然來了,我就應該上樓去看看他需要什麽!”

想到這,他徑直上樓去了。來到臥室,打開門,看到房間裏都是煙。然後我看了看床,連個人影也沒有。他開始有點驚訝,並迅速環顧四周。當他的目光轉向臥室的衛生間時,他驚呆了。廁所的門開著。坐式馬桶旁邊,放著兩根拐杖。拐杖下面,地板上有壹個黑洞。洞旁的景象令人毛骨悚然:醫生已經成了壹堆黑炭,只有右腿還完好地趴在地上,腳上還穿著皮鞋。

見此情景,古齊尼爾哼了壹聲,急忙回頭就跑,跑出了門,來到街上,直奔煤氣公司的辦公室。壹進門,人們看到他氣喘籲籲,臉色蒼白,結結巴巴地說:“班醫生...班賴特是...燒死了。”

當煤氣公司和警察局的人來到本特利醫生家時,發現樓下的廚房就在廁所的黑洞下面。黑洞呈不規則形狀,長1.5米,寬約0.5米,洞周圍全部被燒焦。本特利醫生屍體的骨灰順著洞掉進了樓下的廚房,只在地上形成了壹小堆黑色的灰燼。

古齊尼爾看到的是世界上極其罕見的現象——人類自焚。

很快,警方趕到現場,但無法了解死因,最後草草結案。宣布死者在床上吸煙,睡著後衣服著火。然而,壹位火化專家指出,壹具屍體化為灰燼。首先要在華氏2200度燒90分鐘,然後在華氏1800度燒60-150分鐘。即便如此,火化後,屍體也只是碎骨和骨灰。最慘的房子失火,溫度不會超過華氏1500度。所以老人是不可能因為大火而燒成灰燼的。何況那場能把他燒成灰燼的大火,別說整棟房子會被燒毀,就連手扶拖拉機的鋁架都會融化。

科學家認為本特利博士死於人體自燃(SHC)。人體自燃是指人體未與外部火焰接觸,而在內部自發燃燒,化為灰燼,而灰燼周圍所有可燃物保持原樣的現象。

歷史上第壹起人體自燃事件記錄在1673年的壹份意大利醫學文獻中。壹個叫帕裏先的人躺在草墊上,化為灰燼,只剩下頭骨和幾根趾骨。但是草墊床除了他躺著的那部分還是老樣子。1744年,英國伊普斯威奇有壹位60歲的帕特太太。壹天早上,她的女兒發現她死在地板上,像壹塊燒焦的木頭,但她附近的衣服完好無損。類似的史料記載有200多條。

19世紀德國化學家利比奇設想人體自燃,可能是體內酒精含量過高造成的。他做了壹個實驗,想知道裝滿酒精的鮮肉能自燃到什麽濃度,但沒有成功。1861年,著名法醫卡斯帕在他的《實用法醫學手冊》中否認了人體自燃。他認為這種現象根本不存在。“1861年的今天,如果還有誠實的科學家想要解開人體自燃的神話,那真是悲哀。所有關於‘自燃’的證明完全不可信,都是沒有專業知識的人提供的。”

盡管卡斯帕否認了人體自燃現象,但許多科學家仍然致力於研究和調查這壹問題。壹位名叫查爾斯·福特的人詳細收集了幾起人體自燃事件。

比如1957年5月18日,在美國費城,68歲的寡婦安娜·馬丁在壹個沒有火源的房間裏化為灰燼,只剩下鞋子和壹小部分軀幹。法醫說,在這種程度下,溫度至少應該高達1700-2000華氏度。然而,爐子滅了,所有的物品,包括離死者兩英尺遠的報紙,都保持不變。

福特記錄了最詳細的人體自燃事件,1951年1月7日發生在佛羅裏達州聖彼得堡。晚上,67歲的瑪麗夫人舒適地坐在軟椅上。當她的兒子離開時,他看到他的母親很好。但不到12小時後,兒子來到母親的房間,卻發現了可怕的壹幕。在炎熱的房間裏,沒有母親和椅子。地上有幾塊發夾,說明曾經有壹堆頭發,剩下的是幾塊烤焦的椎骨,壹個萎縮到棒球大小的頭骨和壹條完好的左臂。靠近屍體的報紙和幾英寸外的壹塊亞麻布沒有燃燒的跡象。

享有“骨骼專家”美譽的克羅格·曼博士調查了瑪麗夫人的死因,結果是:

(1)整個房間裏找不到易燃的化學物質,她的骨頭只有經過3000華氏度的高溫才會變成那樣。

(2)沒有起火,整個房間沒有發現火源。房子著火的最高溫度壹般是華氏1500度,但實際溫度是這個的兩倍。那樣的話,整個公寓應該被燒光了。

(3)這位女士體重77kg,但燒成灰燼後,整棟樓沒有任何氣味。

(4)縮顱骨,法醫專家都知道,能燃燒死者脂肪組織並使其脫水的高溫,應該同時燃燒顱骨的所有軟組織,才不會使顱骨破裂,但裏斯太太不知道。

Clogg Mann無法解釋以上四點。

300多年來,科學家們壹直在探索這個問題。科學家從200多個案例中發現,男女比例差不多,從4個月到114歲不等。飲酒程度與身體胖瘦。有些案件發生在走路、開車、劃船和跳舞的過程中。

有人認為人體自燃與體內可燃脂肪過多有關,並將這種脂肪比作點燃的蠟燭油,衣服就像蠟燭芯。有人認為人體內存在天然的“電流體”,可以引起體內易燃物質的燃燒,甚至引起高度易燃物質的“體內分解”。也有人認為體內磷積累過多產生了“熾熱的火焰”。

最近的壹個解釋是從物理學的角度。有人認為體內可能存在比原子還小的“燃燒粒子”,可以引起燃燒。

無論如何,人類的自焚現象對科學家和研究人員來說仍然是壹個奇怪的謎,本特利博士的自焚就是壹個例子。法醫瓊·迪克(Joan Dick)教授在看到本特利醫生自焚的現場後,非常困惑,有些問題根本答不上來。

其他人試圖用純理論來解釋。例如,本特利醫生年老體弱,但他已經吸煙多年。估計他當時正坐在屋裏抽煙,煙火落在了他的外套上,但他沒有註意到。當他來到廁所時,他的外套著火了,於是他脫下外套扔進了浴缸。這壹論斷主要是基於本特利博士的外套上有許多被煙灰燒出的洞。但是,這種說法無法解釋為什麽班特博士燒成了灰燼,而他的外套卻沒有,灰燼絕不會有這麽大的引火能力。

其次,燒衣服絕對不會產生這麽大的能量把壹個活人燒成灰。而且起火地點是廁所,房子很小。如果妳想燒死壹個人,這個房間的空氣中氧氣不足。那麽,妳從哪裏得到這麽大量的氧氣呢?

另外,當煤氣公司員工鄧恩·古澤爾走進本特利醫生的房子時,他為什麽沒有聞到燒焦的人肉味?如果說著火了,火首先是從宿舍燒起來的,那麽為什麽宿舍裏沒有著火的痕跡呢?此外,離本特利博士自焚的地方只有幾厘米遠的地方就是浴池。發現浴池外面的黑漆還在,壹點都沒有脫落。更奇怪的是,為什麽身體裏只剩下壹條腿,但腿卻完好無損,腳上的皮鞋也沒有火燒的痕跡?

迪克教授說:“我們發現的只是身體的壹部分——壹頭小牛。另外,樓下廚房的地上有壹堆灰燼,灰燼中發現了大腿的膝蓋骨。”

迪克教授是壹名法醫。他分析說:“我曾經見過壹次車禍。幾輛汽車相撞,發生了火災。車裏有三個人。火勢太大,任何人都很難靠近車去救人。火災發生後,車內三人被大火燒傷,從身體多處,即胸部、四肢、牙齒,仍能辨認出壹些輪廊。然而,人類自焚的現象卻完全不同。身體90%以上都化為灰燼了,真的很少見,很費解。”

2.國外人體自燃的各種現象在美國壹個小鎮的小旅館裏,旅館老板米勒有壹個嘮叨的妻子,每天喝得酩酊大醉。1725年2月19日晚上,旅館客滿,因為第二天許多人來參加盛大的交易會。米勒和他的妻子很早就睡覺了。米勒太太睡不著,獨自下樓。她通常去廚房點著的爐子前喝醉。此時,米勒已經睡著了,但在淩晨兩點左右,他突然醒了。聞到煙味,他跑下樓,壹路上敲門叫醒客人。當驚慌失措的客人來到大廚房時,他看到著火的不是廚房,而是米勒太太。她躺在火爐旁,幾乎燒光了,只剩下部分頭部、四肢和幾根脊柱。房間裏的所有東西都完好無損,沒有燃燒。

這時剛好有壹名警察和兩名憲兵在附近巡邏,他們聽到酒店裏有人群,就進去詢問。當他們看到米波夫人冒煙的屍體時,他們立即逮捕了米勒,懷疑他是兇手。鎮上的人早就知道米勒太太不僅是個酒鬼,還是個婊子,所以他們懷疑陷入困境的米勒為了和酒店的壹個女傭壹起坐飛機,故意殺死了他的妻子。檢方指控,米勒在妻子喝醉後將瓶中剩余的酒潑在她身上,然後放火燒她,之後又設法安排,讓人相信這是壹場意外。

據說,事發時年輕的醫生裏加特也跑下樓,親眼看到了米勒夫人燒焦的屍體。他在庭審中為米勒作證,稱受害者的身體被完全燒毀,但頭部和四肢被留下,附近的物體完全沒有受到影響,這顯然不是人為因素造成的。法庭上辯論激烈,控方堅稱米勒是兇手。米勒被判有罪並被判處死刑。但李佳特繼續發表聲明,指出這壹事件絕不可能是壹起普通的縱火殺人案,而是“上帝的懲罰”。結果,法院撤銷了判決,宣布米勒無罪。然而,可憐的米勒也毀了他的壹生。那次打擊之後,他極度抑郁,在醫院度過了余生。

另壹名意大利神父貝多利在祈禱時突然起火。他是少數幾個自燃後還能存活幾天的受害者。治療他的醫生battaglia在1776年10月佛羅倫薩的壹本雜誌上報道了這壹點。

事發時,貝蒂正在全國各地旅遊,壹天晚上到了姐夫家。她被姐夫領著去了臨時住的房間。由於他穿的襯衫是馬毛做的,使他的肩膀不舒服,他壹進屋就要了壹塊手帕來把襯衫和肩膀分開。然後,他獨自呆在房間裏祈禱。

幾分鐘後,房間裏傳來神父痛苦的叫聲,整個房子的人立刻沖進了他的房間。他們看到貝蒂躺在地上,周圍有壹小團火焰,但當他們上前查看時,火焰逐漸消退,最後熄滅了。第二天早上,貝蒂接受了巴塔利亞醫生的檢查。他發現傷者右臂皮膚幾乎完全脫離肌肉掛在骨頭上,從肩膀到大腿皮膚也有損傷。燒傷最嚴重的部位是右手,已經開始腐爛。雖然battaglia醫生立即進行了治療,但傷者的病情惡化了,他壹直說他很渴,想喝水,全身抽搐得令人吃驚。據說他坐的椅子上沾滿了“腐爛惡心的物質”。貝都因人壹直在發燒,陷入譫妄,再次嘔吐,並在第四天昏迷中死亡。

battaglia醫生在Betty身上找不到任何感染的跡象。最可怕的是,在他死前,他的屍體開始腐爛,開始長蛆。

巴塔格利亞記得,當貝蒂·多莉第壹次被送到他身邊時,他的右手好像被棍子打了壹下,襯衫上有“閃爍的火焰”。他很快將襯衫燒成灰燼,但袖口完好無損。而且奇怪的是,放在襯衫和肩膀之間的手帕沒有被燒焦,褲子也完好無損。雖然他的頭發沒有燒焦,但他的帽子完全燒焦了。房間裏沒有著火的跡象。然而,壹盞原本裝滿油的油燈已經完全耗盡,燈芯已經燒成灰燼。

在另壹個案例中,奧弗頓博士在《田納西醫學會雜誌》上發表文章,描述了該州納什維爾大學教授漢密爾頓因“局部自燃”而受傷。1835年1月5日,漢密爾頓教授從大學回到家。那天很冷,溫度計顯示溫度只有華氏8度。

突然,他感到左腿火辣辣地疼,好像被黃蜂叮了壹下。他低頭壹看,腿上有十幾厘米高的火苗,直徑有壹枚銀幣大小,頂部是平的。他立刻用手拍打,卻無法撲滅火焰。幸好漢密爾頓教授保持冷靜,想起沒有氧氣供應火焰會自動熄滅,於是雙手拱起成胸,遮住燃燒的地方,火真的熄滅了。

然而,他仍然感到劇烈的疼痛。進屋後,他立即脫下褲子和內衣,檢查傷口。他看到傷口大約3厘米寬,10厘米長,幹燥,呈青黑色。左腿下斜向拉伸。他又檢查了壹遍自己的內褲,發現面對傷口的地方已經被燒穿了,但是洞的周圍沒有燒焦的痕跡。最奇怪的是,褲子完好無損,但靠近燒焦的內褲底部有很多暗黃色的絨毛,可以用小刀刮下來。

雖然傷口在某些地方與普通傷口不同,但診斷漢密爾頓的醫生在檢查後仍將其作為普通燒傷處理。傷口很深,需要32天才能愈合。愈合後,傷口周圍的肌肉仍長時間隱隱作痛,疤痕呈現不尋常的青黑色。

在英格蘭,南安普敦附近的壹個村莊發生了壹場奇怪的火災,殺死了基利夫婦。1905年2月26日早上,鄰居聽到基利家傳來尖叫聲,他們進去後發現房子著火了。

基利先生躺在地上,完全化為灰燼。基利夫人坐在安樂椅上。"雖然已經燒成了黑炭,但還是可以辨認的."警察在屋內發現壹張桌子被掀翻,壹盞油燈倒在地上,但他們不明白壹盞油燈怎麽會引發這場災難。最奇怪的是,基利夫人的安樂椅沒有燒壞。

1907年,兩名巡警在印度迪納博附近的曼納村發現了壹具燒焦的女屍。他們把冒煙的屍體和完整的衣服送給了法官。據巡警說,發現屍體時,房間裏沒有著火的跡象。

在英國布萊斯附近的惠特利灣有兩個叫杜瓦的姐妹,她們是退休的學校老師。我姐姐叫瑪格麗特,我姐姐叫威廉敏娜。1908年3月22日晚,瑪格麗特跑到鄰居家,告訴姐姐自己被燒死了。鄰居走進她的房子,發現威廉敏娜燒焦的屍體躺在床上。床上和床上沒有著火的跡象,房子裏也沒有著火的跡象。

在死因的勘驗中,瑪格麗特多次表示,她發現姐姐的屍體躺在床上,就像鄰居看到的那樣。但是驗屍官認為床沒有燃燒,那麽人怎麽會燒成灰呢?他指控瑪格麗特撒謊,威脅要起訴她,並在審訊期間被暫時還押候審。

鄰居們和公眾輿論都不相信瑪格麗特的供詞。瑪格麗特迫於壓力,在重審時承認做了偽證。她說她確實看到威廉敏娜在家裏著火了,但她還活著。她把火撲滅後,把妹妹扶上樓,放在床上,但很快妹妹就死了。

雖然樓下沒有著火的跡象,但驗屍官認為這種說法比瑪格麗特最初的說法更合理。

驗屍官宣布威廉敏娜的死亡是“意外燒傷”。不過,他後來說,這個案子是他調查過的最奇怪的案子之壹。

1953年3月1日,伍德先生在南卡羅來納州的邊緣小鎮被發現在他緊閉門窗的汽車前座燃燒黑炭。當時他的車停在291公路旁邊,油箱裏還有半箱汽油。除了擋風玻璃因受熱起泡向內凹陷外,全車沒有任何損壞。

78歲的殘疾人楊西金住在檀香山莫納克亞街1130號。1956年12月,他的鄰居發現他被藍色的火焰包圍。十五分鐘後,當消防員到達時,他的身體和椅子已經燒成灰燼。然而對面輪椅上的腳卻完好無損,連周圍的家具和窗簾都沒有損壞。

人體自燃的受害者很少是兒童,但伊利諾伊州羅克福德的Prewitt是個例外。這個四個月大的嬰兒在1959年春天死於嚴重燒傷,但他的衣服沒有被燒焦,床上的被褥也沒有損壞。

1950年10月的壹個晚上,19歲的安德魯斯小姐和她的男朋友克利福德在倫敦的壹家夜總會跳舞。突然,她的胸部和背部著火,頭發瞬間燃燒起來。Clifford和其他客人試圖撲滅大火,但他們救不了她的命。

克利福德在法庭上作證說,沒有人在舞池裏抽煙,桌子上沒有蠟燭,我也沒有看到任何東西燒她的衣服。我知道這很難相信,但事實上我認為火焰是從她的體內發出的。

其他目擊者也同意他的說法。結果法院判決安德魯斯小姐“死於不明原因的火災”。彼得森是密歇根州龐蒂亞克的壹名30歲的汽車工人,由於健康狀況不佳,他已經抑郁了幾個月。1959年12月13日晚上7點45分,他被發現死在自己的車裏,顯然是自殺。當時駕駛座邊上的座位還在冒煙,排氣管扭曲著伸到了門窗緊閉的車廂裏。

醫生檢查了他的身體後說他死於壹氧化碳中毒,但為什麽他只是背部、腿部和手臂燒傷嚴重,而其他部位卻完全完好無損?起初,調查人員認為汽車的煙霧可能是熱的,後來他們懷疑是謀殺,但他們都無法解釋彼得森的死亡。

在壹起人體自燃事故中,受害者不止壹人,而是六人。以下是1976年12月27日《尼日利亞先驅報》對該事件的報道:

拉各斯壹個七口之家的六名成員被燒死的事件...成了最難解答的謎團。

根據昨天的實地調查,木屋裏的壹切都完好無損,甚至兩張鐵架床上還整齊地放著兩張棉床墊...

殺死六個人的那場火似乎對整個房間無害...但從死者的嚴重情況來看,房間裏的物件,包括木墻和屋頂的鐵皮,應該已經不見了。

雖然早期有傳說說有人趁家人熟睡時從窗戶倒汽油,然後放火,但昨天的調查證明這種說法不能成立。

比利時布魯塞爾有壹對男女,名叫萊斯和莫娜·米。當他們在林蔭大道上接吻時,他們的背部突然著火,火焰竄到4.6米高。30秒內,他們都化為灰燼。

1985年2月5日,倫敦。那天晚上,19歲的波利·萊斯利走在街上。突然,他感到渾身發熱。他環顧四周,發現自己的身體正在噴火。火立刻燃燒起來,而且越來越旺。他試著跑,但沒走幾步就重重地摔倒了。當死亡逼近他時,火焰突然熄滅了。幸運的是,萊斯利年輕力壯,在醫生的精心治療下,幾周後康復出院。

人體自燃現象在20世紀沒有得到科學界的認可。它沒有被列入世界衛生組織編制的國際疾病分類,也沒有被列入美國生物學和醫生索引或國家醫學圖書館。盡管警察、消防員、縱火專家、驗屍官和病理學家提出了大量證據,但大多數醫生和科學家仍然認為,那些看似無可爭議的案件沒有得到徹底調查。

然而,並不是所有的世代都有這種懷疑態度。在17、18世紀,人體自燃現象,尤其是發生在飲酒者身上的案例,壹般被認為是上帝的懲罰。在19世紀,由於生物和化學的進步,研究人員能夠從非宗教的角度找到這些晦澀的火災的原因。他們提出了更多的可能性,包括以下壹項或多項的組合:

腸內氣體容易燃燒。

人體會產生可燃氣體。

幹草堆和肥料堆產生的熱量足以引起自燃。

壹些元素或混合物壹旦暴露在空氣中就會自動著火,比如磷,人體元素之壹。

有些化學物質本身並不活躍,但與其他物品混合時會引起爆炸。

壹些昆蟲和魚類的發光表明可能有內火。

人體內含有的大量物質都是極好的燃料。

靜電產生火花,在某些情況下可能導致人體著火。

然而,越來越多的事實證明,上述假設都不是人體自燃的真正原因。1951年,壹位德國化學家曾指出,喝了大量白蘭地的人即使離火很近也不會著火。後來在19世紀後期,有幾個醫生聲稱,他們不明白為什麽水多壹點酒精的人會著火。1905年4月22日,美國《醫學雜誌》對那些相信人體自燃的人進行了迎頭痛擊,指出“在所有公布的人體自燃事件中,幾乎有壹半都來自這個神經質的國家”。

為了檢驗酒精會使人體高度易燃的說法,科學家先將老鼠浸泡在酒精中壹年,然後放火燒。結果老鼠的皮膚著火了,皮下的肌肉被燒焦了,但是內部的組織器官還是完好的。

後來,他們用浸泡在酒精中更長時間的博物館標本做實驗,結果也是壹樣的。

消化系統產生的可燃氣體確實可能在人體內積聚,造成危險。英國壹名牧師被警告不要吹滅祭壇上的蠟燭,以免呼出的氣體著火。

靜電也可能是壹個原因。根據美國消防協會的防火手冊,人體積累的靜電負荷可達幾千伏,通過頭發可以釋放出電,壹般不會造成傷害,但在壹些特殊情況下,如制造易燃材料的工廠或使用氣體麻醉劑的醫院手術室,這樣的人可能會引起爆炸。

3.中國人體自燃現象報道中國新華社曾經發過這樣壹條關於人體自燃的消息,也引起了讀者的興趣。

1990年4月15日上午,湖南湘鄉市望春門辦事處邢星村八組村民,壹個名叫唐江的4歲男孩,突然胯部起火。大人們慌忙脫下三條褲子壹看:裏面穿的第壹條布褲子和第二條腈綸褲子被燒出了3厘米左右的洞,第三條巴拿馬料褲子也被燒壞了。同時在腳部發現兩個11.5厘米的燒孔。再看孩子的身體,腿上和腳上都有淡黃色的斑點。媽媽剛給孩子穿上壹條內褲,褲子又在同壹個地方燒起來了。

為了孩子的安全,大人將孩子脫光衣服,包好床,送到湘鄉市中心醫院救治。醫生診斷是過敏靜電反應,安慰他說沒關系,吃點藥就好了。沒想到,孩子回家後,在床上躺了不到3分鐘,又尖叫起來。家人掀開被子,看到右大腿上有壹個1厘米的火球,在藍色的火焰中落在床單上,立刻燒穿了床單。在場的人迅速將火球撲滅。孩子的大腿燒出了壹個2分錢硬幣那麽大的氣泡,全身也發出了類似打火機發出的火花。孩子親手抓的,手指都被燒成了淡黃色的燒斑。

大人們還把孩子送到了位於長沙的湖南醫學院附屬醫院新技術應急研究中心。用醫療儀器檢查了孩子的身體健康狀況,壹切正常,沒有任何異常。醫生說這種人體自燃是建國以來的首例。

北京曾經有過壹個案例,做工作的時候導致別人燒傷。經過對兒童的全面檢查和專家咨詢,發現兒童的瞬時電流、電阻、電壓明顯高於同齡正常兒童。至於自燃和火燒傷的原因,還需要進壹步觀察和研究。孩子住院期間沒有再自燃。

據孩子的奶奶介紹,孩子的父母於1985年1月結婚,同年10月29日10時許,孩子在湘鄉市中醫院出生。我出生的時候,醫院的燈滅了大概2分鐘,原因不明。檢查身體的時候發現孩子有硬皮病,40天後得了肺炎。四年的成長和普通男生壹樣。沒發現什麽異樣。

這真的有點奇怪。

4.“神秘射線”是自燃的罪魁禍首嗎?壹個德國女人為了把皮膚曬成棕色,去海灘曬太陽。沒想到,第壹次曬太陽,奇怪的事情發生了,身體著火了。

28歲的吉達和她的朋友凱瑟琳來自德國法蘭克福。他們當秘書。1990年暑假,他們決定去多米尼加旅遊娛樂。第二天,兩人飛往多米尼加的海邊旅遊。那時天氣很熱,他們正在海灘上曬日光浴。壹個小時後,凱瑟琳覺得太熱了,就壹個人去不遠處的樹蔭下休息,不知不覺就睡著了。三個小時後,她醒來,看到傑達仍然暴露在陽光下。凱瑟琳跑去勸傑伊躲在陰涼處。此時的吉達已經在烈日下被曬得起了水泡,但她並沒有聽朋友們的勸告。

這時,凱瑟琳突然聞到壹股燒焦的味道。再看傑達,她嘴裏冒出壹股煙。凱瑟琳急忙握住她的手,感覺皮膚滾燙。吉達開始呻吟,然後全身發燙。

這壹切都發生在壹瞬間,凱瑟琳嚇得大聲尖叫。呼救聲驚動了救生員。當他們到達並向吉達潑水時,已經太晚了。她已經成了壹堆冒煙的灰燼。

驗屍官在檢查了骨頭後說,這是壹次罕見的自燃火災。人們對這種現象的認識還不完全,就像人體自燃中的現象壹樣。但也有專家認為,這壹事件與太陽的強輻射有關,並提醒喜歡曬太陽浴的人不要在太陽下待太久,曬太陽前做壹些必要的預防準備,以防意外。

歷史上國外有很多人體自燃的記錄。但是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