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西藏遊活動時間
2023年6月5438+10月1開始,3月15結束。
獎勵(補助)對象
(壹)在區內組織旅行社、景區(寺廟景區除外)、旅遊交通運輸企業、進出西藏的航空公司招徠區外旅遊團隊。
(2)給予援藏防疫人員終身享受西藏全境免票的政策。
優惠政策和激勵措施(補貼)
(1)旅遊景點。除了寺廟景點,區內所有景點均免費參觀。
(2)旅行社。經西藏旅行社協會詳細測算,會員單位達成共識,執行最低接待標準,抵制不合理低價和“零負團費”等違法行為。國內遊客最低接待標準為1.200元/人(不含大額交通費用,按西藏平均六天計算,每天不低於200元/人)。
對轄區內接待遊客800人以上的旅行社獎勵654.38+萬元,每增加654.38+萬人(含654.38+萬人)獎勵5萬元,單個旅行社累計獎勵金額不超過80萬元。
註:遊客統計不包括旅遊團和地接社的導遊、司機和陪同人員。
(3)星級酒店。三星級(含三星級)以上酒店(餐廳)和國際品牌、精品酒店實行淡季價格。
(4)旅遊運輸企業。具有合法旅遊資質的運輸企業(含私營企業)的客運價格,淡季價格按旺季價格的50%執行。
大型車輛(23-29座)價格不超過6元/公裏;
中型車(8-22座)價格不超過4元/公裏;
小型車輛(5-7座)價格不得超過3.5元/公裏。
大型車補貼2元,中型車補貼1.5元,小型車補貼1元,其中自治區承擔60%,地(市)承擔40%。
⑤航空公司。航空公司執行淡季價格,與區域內旅行社簽訂協議,保證壹定數量的座位。
對航空公司的補貼,由於“冬遊西藏”的支持,活動期間,航空公司調整增加總運力(如增加航班、小機型改大機型等。),並按同期對比後進藏遊客凈增200元/人進行補貼;進藏遊客凈增人數不包括持有西藏自治區身份證號碼的遊客。該政策作為壹次性政策實施。如果政策繼續,未來幾年將適時調整。
由於春運高峰、藏歷新年、幹部職工休假返鄉等因素,航空公司補貼時間不包括6月65438+10月1至2023年2月28日的航班。
對新增支線支線航班的航空公司,按照《西藏自治區民航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藏財字[2021]3號)享受相關支持。
(6)包機和專列獎勵。
包機獎:以包機形式組織遊客進藏旅遊,每班100人以上(含100人)的旅行社,獎勵65438+萬元;每架包機200人以上(含200人),獎勵1.5萬元;
專列獎勵:以專列形式組織遊客進藏旅遊的旅行社,每趟專列300人以上(含300人),獎勵20萬元;每輛專列400人以上(含400人),獎勵25萬元。
註:區內旅行社與內地或國外旅遊團有明確合同(協議),證明區內旅行社為包機團地接社,納入核算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