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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法規的監管要點是什麽?

由於開辦旅行社的門檻相對較低,旅行社很容易改變行程或欺騙遊客購物。為了保證旅遊者的合法權益,我國頒布了《旅行社條例》。根據《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擅自改變行程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外商可設立外資旅行社,國內旅行社可開展入境旅遊業務,質量保證金可連續三年減半。讓我們來看看邊肖《旅行社條例》的設置原則。旅行社法規的監管要點是什麽?

1,旅行社擅自更改行程,最高罰50萬。

針對目前旅行社經營中存在的問題,《旅行社條例》嚴格規範了旅行社的經營行為。首先,禁止旅行社低於成本報價。其次,未經旅遊者同意,不得提供旅遊合同以外的其他有償服務,否則處以654.38+0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此外,《旅行社條例》還規定,非法經營或者超範圍經營的單位,處65438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因不可抗力改變合同約定行程的旅行社,處65438+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旅行社的經營許可證、導遊證或者導遊證。

2.外國投資者可以設立外資旅行社。

根據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旅行社條例》取消了對外商投資旅行社最低註冊資本和投資者條件的特殊要求,以及外商投資旅行社不得設立分支機構的限制。它還規定,除了中外合資和中外合作旅行社之外,外國投資者可以設立外資旅行社。

3.國內旅行社可以開展入境旅遊業務。

近年來,我國入境遊客數量大幅增長,現有國際旅行社數量難以滿足旅遊市場需求。因此,《旅行社條例》統壹了國內和入境旅遊服務的準入條件和程序,規定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後,方可經營國內和入境旅遊服務。同時,經營入境旅遊業務所需的最低註冊資本由654.38元+0.5萬元降至30萬元,大幅降低了入境旅遊市場準入門檻。

4.如果連續三年沒有被處罰,質量保證金可以減半。

質量保證金制度在督促旅行社依法履行旅遊合同、保護旅遊者合法權益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占用旅行社資金、增加經營成本等問題。為此,《旅行社條例》規定,繳納質量保證金後,旅行社連續三年未因侵犯旅遊者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處罰的,監管部門應當核減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的50%。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使用質量保證金賠償旅遊者損失或者依法減少質量保證金後,旅行社因侵犯旅遊者合法權益被行政機關罰款的,應當補足質量保證金。

制定旅行社章程的原則

1.為了加強對旅行社的管理,維護旅遊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權益,維護旅遊市場秩序,促進旅遊業健康發展,制定本條例。

2.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旅行社的設立和經營活動。本條例所稱旅行社,是指從事招徠、組織、接待旅遊者,為旅遊者提供相關旅遊服務,開展國內旅遊業務、入境旅遊業務或者出境旅遊業務等活動的企業法人。

3、國務院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國旅行社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按照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旅行社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價格、商務、外匯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對旅行社進行監督管理。

4.旅行社在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提高服務質量,維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

5.旅行社行業組織應當按照章程為旅行社提供服務,發揮協調和自律作用,引導旅行社合法、公平、誠信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