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或澳門暫行管理辦法》第六條。
內地公民因個人原因前往香港、澳門,須向其戶籍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第九條
內地公民因個人原因申請前往香港、澳門,須回答相關詢問並辦理以下手續:
(壹)提交戶口簿或其他戶籍證明;
(2)填寫申請表;
(三)提交用人單位對申請人赴港澳旅遊的意見;
(4)提交與申請理由相對應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