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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歐洲旅遊簽證的要求是什麽?

歐洲旅遊簽證需要以下材料:

1.護照:

1,有效期6個月以上的個人護照原件。

請在護照的最後壹頁簽上妳的名字。

3.補發護照的持有人必須同時提供所有的原護照。

二:照片:

1、兩寸白底近期彩色照片三張。

2.照片尺寸應為35× 45毫米.

請在照片背面用鉛筆寫下妳的名字。

三:賬本:

1.戶口本原件復印件。

2.復印件包括戶口本首頁、戶口本首頁、個人頁、配偶頁。

四。身份證:

1.如果是舊身份證,請用A4紙復印2份。

2.如果是新身份證,請用A4紙復印2份。

動詞 (verb的縮寫)所需資產的證明:

(1)存款證明:

1,不少於五萬元(50000元)的原“存款證明”,以及出具此證明的原始憑證。(可以是存折、存款證明或銀行卡對賬單)

2.存單到期日要凍結到回國後30天。

3.存款證明原件必須提交大使館,大使館不予退還,到期自動解凍。

4.存款證明必須是銀行的標準格式,有正確的英文翻譯,不能手寫。

5.薪資相關聲明:如果客人有工資卡,必須提供近半年的工資卡聲明(加蓋銀行出具的印章);

6.如無工資卡,需提供加蓋公章的最近6個月的工資條(公司出具)並提供活期存折(或儲蓄卡對賬單或信用卡對賬單)原件及復印件。

六、輔助信息:

1,最近三到六個月的銀行存折或銀行卡(或信用卡)復印件。(如果申請人年齡在18以下或無業,提供其父母或配偶的賬單復印件)。

2.最近三個月的工資單、退休金或退休金復印件(如果申請人年齡在18歲以下或失業,請提供父母或配偶的工資單、退休金或退休金復印件)。

3.銀行的活期存折至少是半年前開的,有多次交易記錄。

4.聲明必須蓋有銀行的紅章和簽證所需的工作證明。

壹:護照:

1.有效期超過6個月的個人護照原件。

請在護照最後壹頁簽上您的名字(中文名)。

3.補發護照的持有人應同時提供所有原護照。

二:照片:

1.三張二寸白底近期彩色照片。

2.照片尺寸應為35× 45毫米.

請在照片背面用鉛筆寫下妳的名字。

三:賬本:

1.全家戶口本原件復印件。

2.復印件包括戶口本首頁、戶口本首頁、個人頁、配偶頁。

四:身份證:

1.如果是舊身份證,請用A4紙復印2份。

2.如果是新身份證,請用A4紙復印2份。

動詞 (verb的縮寫)所需資產的證明:

(1)存款證明:

1.不少於50,000元(50,000元)的“存款證明”原件及出具此證明的原始憑證。(可以是存折、存款單或銀行卡對賬單)

2.存單到期日要凍結到回國後30天。

3.存款證明原件必須提交大使館,大使館不予退還,到期自動解凍。

4.存款證明必須是銀行的標準格式,有正確的英文翻譯,不能手寫。

5.薪資相關聲明:如果客人有工資卡,必須提供近半年的工資卡聲明(加蓋銀行出具的印章);

6.如無工資卡,需提供加蓋公章的最近6個月的工資條(公司出具)並提供活期存折(或儲蓄卡對賬單或信用卡對賬單)原件及復印件。

不及物動詞輔助材料:

1.最近三至六個月的銀行存折或銀行卡(或信用卡)賬單復印件。(如申請人年齡在18以下或無業,需提供父母或配偶的賬單復印件。) 。

2.最近三個月的工資單、養老金或退休金復印件。(如果申請人年齡在18歲以下或無業,請提供父母或配偶的工資單、退休金或養老金復印件)。

3.銀行的活期存折至少是半年前開的,有多次交易記錄。

4.對賬單要加蓋銀行的紅章和簽證所需的工作證明。

法律依據:

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調整護照、認證簽證、認證機構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外交部《關於調整因公護照工本費、服務費、加急服務費的請示》(哀3函[1998]157號)、《關於調整認證費標準的請示》(哀3函[1999])和《關於調整簽證、認證代理費、加急服務費的請示》為提高公務護照防偽防篡改性能,加強護照管理;提高領事認證效率和質量,推進簽證、認證代理事務與外交業務分離,經研究同意調整外國駐華使(領)館護照費、認證費和簽證、認證代理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護照費

公務護照收費標準從20元提高到50元。護照申請人要求加急的,在1個工作日內或者即時取護照的,每件收取40元加急費;如果在第二個工作日內拿到護照,每本收取25元快遞費。此外,不得加收服務費或手續費。

中國駐外使(領)館因公護照和因私護照換發和補發的收費標準由外交部制定,並報國家計委和財政部備案。

二、領事認證費

(1)商業單據每份由65,438+05元調整為65,438+000元;

(二)公民證由每證15元調整為每證50元;

(3)對於上述(1)和(2)所述的文件或證件,如當事人要求在1個工作日內或即時取得認證證書,每份證書可額外收取50元快遞費。

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費用由外交部制定,報國家計委和財政部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