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麽高的嫁妝真的不是家家戶戶都有的。如果拿不到,就得借錢。或者給公公婆婆寫壹張欠條,是否編造因人而異。如果回禮的話,大概也就1萬到2萬,沒有嫁妝。很多家庭都有女孩,嫁女兒收到的彩禮正好讓兒子娶妻。
相親沒有錯,雙方親戚談彩禮。自由戀愛的男女如果不想分手,不會談錢,也會找中間人,壹般是男方的親戚。如果女方為男方著想,說服父母不要收那麽多,就穩定了。
如果女方是媽媽寶或者傻逼,男方找她遊說,她不為所動,甚至堅決支持父母接受高額彩禮。這是崩潰的節奏。既然有感情,真的想結婚,何必為難別人呢?結婚後,妳自己也吃過苦。父母真的靠這些錢生活嗎?孝順不需要這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