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諾回答:
妳好!
根據保險合同,國內旅遊意外險的受益人為:
壹、意外死亡保險金受益人
投保人可以指定壹人或多人作為意外身故保險的受益人。受益人超過壹人時,可以確定受益順序和份額;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各受益人按照等額份額享有受益權。被保險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監護人指定受益人。
投保人可以變更受益人並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收到變更受益人通知並審核通過後,在保險單或其他保險單據上批註或寄送審批表。應用程序在註釋的生效日期生效。投保人在指定和變更受益人時,必須征得被保險人的同意。因受益人變更而引起的任何法律糾紛,保險公司概不負責。
被保險人死亡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意外身故保險金視為被保險人的遺產,保險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1)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
(2)指定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且無其他受益人;
(三)受益人依法喪失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如果受益人和被保險人在同壹事件中死亡,不能確定死亡順序的,推定受益人先死亡。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殘疾或者疾病,或者故意殺害被保險人的,受益人喪失受益權。
二。意外傷殘保險福利的受益人
除非另有約定,意外傷殘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