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經營者和旅遊輔助服務提供者應當對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遊項目履行告知和警示義務。
旅遊經營者應當對直接為旅遊者提供服務的從業人員進行定期應急救援技能培訓,對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進行安全檢查、監測和評估,並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