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觀形態與結構類:旅遊資源單體的整體狀況、形態和突出(醒目)點;代表形象部分的細節變化;整體色彩和色彩變化、奇異華美現象,裝飾藝術特色等;組成單體整體各部分的搭配關系和安排情況,構成單體主體部分的構造細節、構景要素等。
2) 內在性質類:旅遊資源單體的特質,如功能特性、歷史文化內涵與格調、科學價值、藝術價值、經濟背景、實際用途等。
3) 組成成分類:構成旅遊資源單體的組成物質、建築材料、原料等。
4) 成因機制與演化過程類:表現旅遊資源單體發生、演化過程、演變的時序數值;生成和運行方式,如形成機制、形成年齡和初建時代、廢棄時代、發現或制造時間、盛衰變化、歷史演變、現代運動過程、生長情況、存在方式、展示演示及活動內容、開放時間等。
5) 規模與體量類:表現旅遊資源單體的空間數值如占地面積、建築面積、體積、容積等;個性數值如長度、寬度、高度、深度、直徑、周長、進深、面寬、海拔、高差、產值、數量、生長期等;比率關系數值如礦化度、曲度、比降、覆蓋度、圓度等。
6) 環境背景類:旅遊資源單體周圍的境況,包括所處具體位置及外部環境如目前與其***存並成為單體不可分離的自然要素和人文要素,如氣候、水文、生物、文物、民族等;影響單體存在與發展的外在條件,如特殊功能、雪線高度、重要戰事、主要礦物質等;單體的旅遊價值和社會地位、級別、知名度等。
7) 關聯事物類:與旅遊資源單體形成、演化、存在有密切關系的典型的歷史人物與事件等。
⑦ 旅遊區域及進出條件項:包括旅遊資源單體所在地區的具體部位、進出交通、與周邊旅遊集散地和主要旅遊區(點)之間的關系等。
⑧ 保護與開發現狀項:旅遊資源單體保存現狀、保護措施、開發情況等。
⑨ ***有因子評價問答項:旅遊資源單體的觀賞遊憩價值、歷史文化科學藝術價值、珍稀或奇特程度、規模豐度與幾率、完整性、知名度和影響力、適遊期和使用範圍、汙染狀況與環境安全。
5.3 旅遊資源概查
5.3.1 適用範圍和要求
5.3.1.1 適用於了解和掌握特定區域或專門類型的旅遊資源調查。
5.3.1.2 要求對涉及到的旅遊資源單體進行調查。
5.3.2 調查技術要點
5.3.2.1 參照旅遊資源詳查中的各項技術要求。
5.3.2.2 簡化工作程序,如不需要成立調查組,調查人員由其參與的項目組織協調委派;資料收集限定在與專門目的所需要的範圍;可以不填寫或擇要填寫旅遊資源單體調查表等。
6 旅遊資源評價
6.1 總體要求
6.1.1 按照本標準的旅遊資源分類體系對旅遊資源單體進行評價。
6.1.2 本標準采用打分評價方法。
6.1.3 評價主要由調查組完成。
6.2 評價體系
本標準依據旅遊資源***有因子綜合評價系統 賦分。
本系統設評價項目和評價因子兩個檔次。
評價項目為資源要素價值、資源影響力、附加值。
其中:
資源要素價值項目中含觀賞遊憩使用價值、歷史文化科學藝術價值、珍稀奇特程度、規模、豐度與幾率、完整性等5項評價因子。
資源影響力項目中含知名度和影響力、適遊期或使用範圍等2項評價因子。
附加值含環境保護與環境安全1項評價因子。
6.3 計分方法
6.3.1 基本分值
6.3.1.1 評價項目和評價因子用量值表示。資源要素價值和資源影響力總分值為100分,其中:
資源要素價值為85分,分配如下:觀賞遊憩使用價值30分、歷史科學文化藝術價值25分、珍稀或奇特程度15分、規模、豐度與幾率10分、完整性5分。
資源影響力為15分,其中:知名度和影響力10分、適遊期或使用範圍5分。
6.3.1.2 附加值中環境保護與環境安全,分正分和負分。
6.3.1.3 每壹評價因子分為4個檔次,其因子分值相應分為4檔。
旅遊資源評價賦分標準見表2。
表2 旅遊資源評價賦分標準
評價項目 評價因子 評價依據 賦值
資源要素價值(85分) 觀賞遊憩使用價值(30分)
全部或其中壹項具有極高的觀賞價值、遊憩價值、使用價值。 30-22
全部或其中壹項具有很高的觀賞價值、遊憩價值、使用價值。 21-13
全部或其中壹項具有較高的觀賞價值、遊憩價值、使用價值。 12-6
全部或其中壹項具有壹般觀賞價值、遊憩價值、使用價值。 5-1
歷史文化科學藝術價值(25分)
同時或其中壹項具有世界意義的歷史價值、文化價值、科學價值、藝術價值。 25-20
同時或其中壹項具有全國意義的歷史價值、文化價值、科學價值、藝術價值。 19-13
同時或其中壹項具有省級意義的歷史價值、文化價值、科學價值、藝術價值。 12-6
歷史價值、或文化價值、或科學價值,或藝術價值具有地區意義。 5-1
珍稀奇特程度(15分)
有大量珍稀物種,或景觀異常奇特,或此類現象在其他地區罕見。 15-13
有較多珍稀物種,或景觀奇特,或此類現象在其他地區很少見。 12-9
有少量珍稀物種,或景觀突出,或此類現象在其他地區少見。 8-4
有個別珍稀物種,或景觀比較突出,或此類現象在其他地區較多見。 3-1
規模、豐度與幾率(10分)
獨立型旅遊資源單體規模、體量巨大;集合型旅遊資源單體結構完美、疏密度優良級;自然景象和人文活動周期性發生或頻率極高。 10-8
獨立型旅遊資源單體規模、體量較大;集合型旅遊資源單體結構很和諧、疏密度良好;自然景象和人文活動周期性發生或頻率很高。 7-5
獨立型旅遊資源單體規模、體量中等;集合型旅遊資源單體結構和諧、疏密度較好;自然景象和人文活動周期性發生或頻率較高。 4-3
獨立型旅遊資源單體規模、體量較小;集合型旅遊資源單體結構較和諧、疏密度壹般;自然景象和人文活動周期性發生或頻率較小。 2-1
完整性(5分)
形態與結構保持完整。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