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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入境最新消息12月德國簽證條件最新政策

由於新冠疫情的原因導致各國之間對於人員的出入境管理以及旅遊業都造成了極大的影響,那麽在此期間如果想要入境德國應該怎麽辦呢,根據目前的新冠疫情情況,德國的出入境管制措施以及簽證申請要求又是怎樣的呢。

德國旅行禁令

2020年12月1日,德意誌聯邦***和國駐中華人民***和國使領館發布《新冠疫情下歐盟針對非必要旅行的入境禁令》。通過此次更新的版本內容來看,雖然德國將繼續推行歐盟政府首腦於

3月17日通過的申根入境禁令,但是部分簽證特例已經允許放寬,可以入境德國。

必須去德國,如何申請簽證

目前,德國駐華使領館服務商申根簽證受理中心VFS.Global還處於關閉狀態。您可以本人前往簽證處遞交簽證申請。到簽證處遞簽的時間可以在相應的使領館官網上在線預約。

只有出於緊迫的旅行原因才可提交簽證申請,費用自理。提交簽證申請時須出示旅行必要性證明。如果無法證明您屬於入境禁令中提及的特殊情況,那麽由於缺乏入境可能性,簽證申請將被拒簽。無論入境禁令繼續執行或放寬,申根法和外國人管理法仍維持不變,持續生效。尤其是其中規定的簽證簽發條件,即使在具備了重要的入境理由前提下,仍須得到滿足。

持申根簽證的短期逗留

總體而言,只有德國公民或歐盟成員國公民以及持有效的長期居留許可居住在某壹歐盟或申根國家的第三國公民的核心家庭成員不受入境禁令的限制。屬於核心家庭成員的有配偶、已登記的生活伴侶、未成年子女及未成年子女的父母。這壹群體可依據常規的流程要求申請簽證。

對於其他類申請人:根據入境禁令,目前還不能進行常規的商務、探親訪友或觀光旅行。

只可在以下特殊情況下申請申根簽證

出於緊迫的家庭原因探望第壹級和第二級主要親屬的人員(即:成年子女,成年子女的父母,兄弟姊妹和祖父母),須提供相應官方/醫院證明或關於特殊家庭原因(如孩子出生、結婚、死亡/下葬)的書面證明。

緊迫的家庭原因須予以證明;探望有長期伴侶關系的未婚生活伴侶/未婚夫(妻)的人員。如果申請人探望在德國生活的伴侶,要求兩人之前至少有過壹次會面。如果申請人與其伴侶壹同前往德國探親,要求兩人曾在德國以外有過***同居所並且是因緊迫的家庭原因需要壹起前往德國;

因罹患危及生命的疾病在中國無法得到救治的人員(須持接診的德國醫療機構的書面證明);

應募上船或要離職下船的海員或內陸運輸船船員;(沒有其它旅行線路選擇時)需要簽證的過境中轉旅客;

專業人才或高資質的雇員,如須為其外國雇主到德國進行商務會談或談判、制定合同報價、簽署合同或監督合同執行,其工作不能推遲或在德國以外進行,並且在充分考慮疫情條件的情況下,從經濟角度來說確實非常有必要入境(須提供書面證明材料);

從事就業管理條例第19條第1款中相關工作的專業人員(須持聯邦勞工局從業備案登記證明,從事就業管理條例第19條第1款第1項和第3項中所描述工作);

參展商和觀展人員。觀展人員除入場門票外還須提供至少壹份與某壹參展商約好在展會上有商務會面的證明;

參加比賽的職業運動員;參加必須本人親自到場的大型會議,並須在會上發言的人員。

德國簽證辦理常見問題解答

1.如何預約申請長期簽證(德國簽證)的面談時間?

每份德國簽證申請都必須通過使館網頁預約遞交時間(非德籍歐盟成員國公民的家屬除外)。每個申請人都需要單獨的面談時間,兒童和嬰兒也不例外。只有在正確的類別下做出預約,簽證申請才會被受理。

請向主管您居住地/常住地的駐外使館或領館預約面談時間。

德國公民的配偶申請德國簽證同樣須預約面談時間。歐盟/歐洲經濟區公民的享有自由遷徙權的家屬申請該類別簽證可以不提前預約時間。請向您遞交申請的使領館咨詢此類情況的接待時間。

2.哪個使館或領館負責處理您的長期簽證(德國簽證)申請?

德國駐華使館或領館按地理位置劃分領區。哪個使館或領館負責您的申請,完全以您的常住地為準。常住地是指實際居住和/或工作或學習的地點,而非出生地、戶口所在地或國籍。假期時短期回家或旅行不能作為向駐華使館或領館申請簽證的依據。

您的常住地位於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青海省、甘肅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陜西省、山西省、湖南省、江西省或山東省,請向德國駐華大使館簽證處預約面談時間。

您的常住地位於直轄市上海市、安徽省、江蘇省或浙江省,請向德國駐上海總領事館簽證處預約面談時間。

您的常住地位於福建省、廣東省、海南省或廣西壯族自治區,請向德國駐廣州總領事館簽證處預約面談時間。

您的常住地位於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或重慶市,請向德國駐成都總領事館簽證處預約面談時間。

您的常住地位於遼寧省、吉林省或黑龍江省,請向德國駐沈陽總領事館簽證處預約面談時間。

3.長期簽證(德國簽證)的申請表須用哪種語言填寫?

請使用德語或英語填寫申請表。

4.申請長期簽證(德國簽證)的哪些材料必須提交翻譯件?

所有證書、證明和德國簽證申請程序中提交的其他材料均需翻譯為德語。譯文必須準確且內容無誤。提交不準確或錯誤譯文的後果由您個人承擔。不要求由宣誓過的譯員翻譯或對譯文進行公證。

如申請類別為學術訪問(研究)簽證或找工作簽證,英文材料無須翻譯成德文。

5.申請長期簽證(德國簽證)的證書/證明必須認證嗎?

原則上必須對所有中國的個人情況證明文書及官方證明進行認證,戶口本內容頁、大學或中小學畢業證書除外。認證是為了確定證書/官方證明的真實性。更多信息您可以在“證明、公證和認證”壹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