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因旅客以外的原因無法簽訂合同,且團內人數不足無法出行,則雙倍退還押金。
2.因乘客個人原因未能簽訂合同,乘客反悔的,押金不予退還。
3.根據《旅遊法》第六十三條規定,不能離開旅遊團的人數達不到約定人數的,經旅遊者書面同意,組團社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包價旅行社對旅遊者負責,委托旅行社對包價旅行社負責。如果遊客不同意,可以解除合同。因未達到約定的旅遊團人數而解除合同的,組團社應當向旅遊者退還所收取的全部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