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壹條為了規範出境入境管理,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安全和社會秩序,促進對外交往和開放,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中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外國人在中國停留居留管理和對出境入境交通工具的邊防檢查。
第三條國家保護中國公民出境或者入境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外國人在中國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外國人在中國應當遵守中國的法律,不得危害中國的國家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第四條公安部和外交部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出入境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