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類旅行社——從事吸引或接待外國遊客、華僑、香港、澳門和臺灣同胞來中國旅遊。
二類旅行社——接待外國遊客、華僑、港澳遊客來華。
三種類型的旅行社——經營本國公民的國內旅遊業務。
上述規定清楚地表明,旅行社的分類不是基於旅行社的優劣,而是基於其不同的業務劃分。三類旅行社是經營國內旅遊的專業單位。近年來,國內旅遊業發展迅速。為了給國內遊客更多的選擇,壹、二類旅行社也紛紛成立國內部,開展國內旅遊業務,形成了國內旅遊的競爭局面。遊客選擇旅行社是否靠譜,不僅要看壹、二、三類旅行社,還要看其經營範圍內是否有旅遊局批準的旅遊經營許可證;是否繳納了旅遊質量保證金;是否有足夠的公章發票,嚴格的管理,以及路線行程、報價、商標、保險、導遊等壹系列規範的失業管理。如果選擇了可靠的旅行社,壹旦有客觀或主觀因素影響了旅遊計劃的實施,遊客也可以得到適當合理的賠償,以免無追索權,造成金錢、財產和精神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