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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族人穿衣服與地理有哪些聯系

1. “白山黑水”的地貌形態帶來了便於騎射的服飾特征 滿族和它的先人長期在我國東北地區活動,這壹地區主要有三種各異的地理環境類型:大興安嶺西部的草原地理環境;大小興安嶺、長白山區及北部松花江、黑龍江流域的山水交錯地理環境;大興安嶺以東、長白山脈以西貫穿南北的平原地理環境。這種平原、山地、丘陵、河流兼有的地理地貌,使得滿族同平原地區的搜索以種植為主的農業民族、草原地區的以放牧為主的遊牧民族及江海地區的以捕魚為生的漁業民族大不相同,它是壹個以狩獵為主,同時也從事農耕和畜牧業的山林民族。在山水之中,人們世世代代以狩獵采集花果為生,騎射自然成為人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技能。長年累月的縱馬揚鞭,馳騁在東北的崇山峻嶺之中,所以服飾也明顯帶有適應在東北特殊環境中騎射生活的需要。乾隆在講滿族服飾時說:“我朝冠朝制度,法守攸關,尤與騎射舊俗為便”。壹句話即道出了滿族人在服飾上的突出特點。在裝束上,滿族男女多穿“馬蹄袖”的袍褂, 這就是常說的滿族旗袍。其裁剪簡單明快,圓領、撚襟(大襟)、左衽、束腰、四面開禊、窄袖(有的帶箭袖)。左衽的樣式,應該和狩獵這種獨特的生產活動有關。騎馬射箭時,左手執弓,右手搭箭,當發現準確的目標,以最快的速度發箭才能保證獵獲的成功率。服裝左衽可以避免對右手發箭的阻礙。窄窄的袖子,也便於射箭。由於袖子口附有馬蹄狀的護袖,又被稱馬蹄袖,它有在騎射時放下來保護手背手腕的功能。身著長袍即旗袍,長袍壹般腰間有束帶,既可以抵禦寒風直接灌入又可以將幹糧和其它的生活用品放入懷中,給出門行獵帶來便利。袍子四面開叉到膝蓋,這可以防止騎馬時裹住雙腳,同時便於上下,非常適合狩獵。在長袍外面壹般套壹個齊腰的短褂稱為馬褂,高領對襟,四面開禊,長到腰部,袖子部位比較短,裏面長袍的袖子因此可以露出三、四寸,將袍袖卷於褂袖上面,就是所謂的大小袖。短衣短袖的形制使得活動更加便捷,適合騎射。滿族男子下身也有的穿褲子,長腰寬襠,褲腰高並且寬,需要在腰間抿個大折系褲帶上,褲腳也同樣抿折紮腳帶。冬季往往穿的是壹種套褲,樣式奇特,只有褲筒卻沒有褲襠,兩個褲腳單獨的分開,因為這樣便於騎馬,所以被壹直沿襲下來。滿族的飾物也很多與狩獵生活有關。滿族人出門,“腰帶必系小刀、石子袋、火連袋、手帕等物”。這些東西都是出外打獵必需帶的物品,每次男子出去狩獵,往往需要幾日甚至幾十日才能回來,當他們在遠離住所的森林中獵到野味時,就用火鐮點起熊熊的篝火,把野味放在火上進行烘烤,烤熟後大家用各自必帶的小刀割肉食用。此外滿族人還習慣攜帶煙袋,荷包等。荷包,最初是食袋,裝入易帶食物在打獵時充饑,在後來逐步演變成佩帶的飾品,其內可以裝煙草,香料等。2. 寒冷的氣候特征決定了服飾的禦寒性東北林區及沿江兩岸處於高緯度地區,長期氣候寒冷氣溫偏低,為了抵禦嚴寒,度過漫長的冬季,服飾的防寒保暖性是必須的。滿族的對寒冷的防禦措施從頭部就開始了。滿族人特別喜歡戴帽子,有暖帽、涼帽、便帽、坤秋帽等。《燕京歲時記·換季》雲:“每至三月換戴涼帽,八月換戴暖帽。屆時由禮部奏請,大約在二十日前後居多,換戴涼帽時婦女皆換玉簪。換戴暖帽時婦女皆換金簪。”[4]其中的暖帽,就是冬季滿族人經常佩戴的帽子,圓圓的形狀,帽檐向上翻起,帽頂特意用紅縵作為裝飾,帽子大多用皮料制作,也有用呢子、緞、布制成的,它的主要功用就是保護頭部,抵禦嚴寒。滿族婦女在天氣稍冷的時節,其額間常用遮眉勒,套在額頭上掩蓋到雙耳,余下來的兩帶於髻下,壹方面作為美的裝飾,壹方面還有禦寒的功效。八旗貴族婦女用的遮眉勒,更為奢侈華麗,常常會在其上點綴珠寶,做成花卉或“吉祥如意”、“福”、“壽”等吉祥的文字。平民百姓婦女戴的,大多用黑絨制作而成,有的加綴壹些珠翠或者繡壹些花緞。滿族婦女服飾的另壹大亮點在她們的圍巾,圍巾即系在脖頸上的絲帶,寬約2寸長約3尺,從脖子後面向前圍繞,右面的壹端搭在前胸,左面的壹端掩到衣服撚襟的裏面。這不僅美觀大方還可以有保暖之效。滿族服飾的材質樣式,也與寒冷的氣候有著不可忽視的關系。獵獲的獸皮壹般是滿族及其先世做衣服的原料,加工成保暖防水的服飾。《大金國誌》卷三十九記載:“化外不毛之地,非皮不可禦寒,所以不論貧富皆服之。”《三朝北盟會編》卷三載:“女真地冬極寒,多衣皮,雖得壹鼠,亦褫皮藏之,皆以厚皮為衣,非入室不撤。”《建州聞見錄》載建州女真“冬寒皆服毛裘”帽子也“以皮為之”。如1618年10月東方虎爾哈部有百戶來降,賜給為首的納喀達八大人,“豹皮銀邊、掛蟒面的皮襖,長的皮端罩,貂皮暖帽等”。靰鞡這個具有滿族特色的鞋也是防寒的佳品。在東北寒冷的冬季,滿族人及其先世多在冰天雪地裏狩獵,剛開始用打來的獵物皮裹足來保護雙腳,後來逐漸演變成了鞋,即靰鞡。“護臘(靰鞡),革履也。絮毛子草於中,可禦寒。”靰鞡以豬、牛的毛皮為原料,鞋底與鞋面同用壹整塊皮,“屈曲成之,不加緣飾,覆及足背”,穿著時鞋中在放入靰鞡草(又名烏拉草),這種草細如線柔如棉,把它墊在鞋裏,可以防潮保暖不至於凍壞雙腳。所以“烏拉草”也被稱為東北三寶之壹。3. 經濟作物的種植影響了服飾面料元朝以前中國的主要以絲、麻、葛類來作為服飾的面料,元明以後棉花得以大量種植和使用,明代時棉花已經在北方黃河流域大片的種植,成為我國主要的經濟作物之壹。乾隆時李拔的《種棉說》道:“予嘗北至幽燕,南抵楚粵,東遊江淮,西極秦隴,足跡所經,無不衣棉之人,無不宜棉之土。八口之家,種棉壹畦,歲獲百斤,無憂號寒。市肆所鬻,每斤不愈百錢,得之甚易。婦子熙熙,如登春臺,有油然也”。棉花的種植使得棉布市場很為繁榮,普通百姓生活拮據,沒有過多的銀兩買絲綢紗絹,而棉布價格便宜,實用耐穿,成為清朝普通滿族人制衣的主材料。蠶桑生產在清代也有了較大發展,壹些地區的農民以種桑養蠶作為主要的生產活動。光緒《海鹽縣誌》卷八記載:“(海鹽)墻隙田傍悉樹桑。桑葉千斤,謂之本分。蠶多葉少,謂之空頭,俟蠶長,必買葉飼之,輕斤飛棹,四出遠買。雖百裏外,壹晝夜必達,遲則葉蒸而爛,不堪餵蠶矣。”至於種桑的地方,“公桑地得葉盛者畝蠶十余筐,次四五筐,最下亦兩三筐。米賤絲貴時,則蠶壹筐可當壹畝之息。夫婦並作,桑盡入畝,給公贍私外,歲余半資。且葚可為酒,條可以薪,蠶糞水可豕而肥,田旁收菜茄瓜之利,是桑入畝當農田百畝之入”。種桑養蠶得到了豐厚的利潤,大大刺激了農民的積極性。滿族統治的清朝時期,絲織業得到空前發展。據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兩廣總督李侍堯的報告,“外洋各國夷船到粵販運出口貨物均已絲貨為重,每年販賣湖絲並綢緞等貨至二十萬余斤至三十二三萬斤不等……其貨均系江浙等省商民販運來粵,賣與各行商,轉售外夷。”從外商販賣絲織品的數目可看出當時絲綢產量之多。那時滿族達官貴人以穿綾羅綢緞來顯示自身的地位。清皇朝每年會耗用大量綾羅綢緞,據檔案記載, 康熙元年,杭州織造局造辦過上用袍緞、宮綢、綾、羅、紗等***1840匹, 還造辦官用妝花緞、片金、抹絨、花宮綢、閃緞等2290布匹,兩項合計4130匹。[14]雍正《大清會典》載“在京, 有內織染局在外, 江寧、蘇州、杭州有織造局。歲織內用緞匹, 並祭祀制帛、誥敕等件, 各有定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