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北京為例,進旅遊局工作可參加公開招聘考試,其招聘按照《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對社會公開招聘。
招聘基本條件:
(壹)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執(職、從)業資格、戶籍等要求。
(四)招聘對象為列入國家統壹招生計劃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培養方式為非定向),具有北京市戶口,或符合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留京條件。畢業時應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並能正常就業派遣,否則不予接收。
(五)非京生源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所修科目成績全部合格,無補考、不及格記錄。
(六)符合崗位需求的年齡條件,年齡計算截止日為2021年4月30日。
(七)招聘崗位需求中要求的專業,應與本人最高學歷專業相符。
(八)京外院校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不在本次公開招聘範圍。
(九)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具備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通過筆試、面試、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和公示後即可進入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工作。
註意事項:
(壹)?每人限報1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壹致。全部崗位不進行調劑,公開招聘各環節不遞補。
(二)應聘人員須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上交的材料不予退還。
(三)從報名到招聘工作結束,應聘人員應保證所留電話號碼聯系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本人的,後果由本人負責。
(四)資格審核貫穿招考、聘用全過程,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者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違反招聘規定,出現提供信息、證件造假或作弊等情況,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已辦理手續的取消聘用。
(五)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中,筆試、資格復審、面試安排等全流程信息均在“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政務網站”以通知公告形式發布,不再以電話、電子郵件等其他形式通知申報人,請保持關註。
以上內容參考?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關於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屆畢業生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