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駕駛中型客車最高時速不能超過100 km/h,最低時速不得低於60km/h,只有小型客車最高時速可以達到120km/h,遇有相關規定,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應當通過顯示屏發布限速、保持距離等提示信息,盡快從最近的出口駛離高速公路。
汽車超速的處罰分50%以內和20%以內,視不同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駕駛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記6分;
2、駕駛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超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記12分。
超速50%扣分規則:
1,超速壹次記12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中型及以上載客貨車、校車、危險品運輸車超過規定時速2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過規定時速50%;以每小時50%以上的速度駕駛其他機動車的;
2.壹次記6分的情形包括: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貨車、校車或者危險品運輸車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下的;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貨車、校車、危險品運輸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時速超過20%未達到50%的;
3.壹次記3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貨車、危險品運輸車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下的。
超速罰款標準:
1,在限速100公裏的道路上,超過限速10%但不足50%的,處200元罰款;超速50%以上70%以下的,罰款1500元;超過限速70%的,處2000元罰款;
2.在限速80km以上100km以下的道路上,超過限速10%但不足20%的,處150元罰款;超過限速20%以上50%以下的,處200元罰款;超速50%以上70%以下的,罰款1000元;超過限速70%的,處1500元罰款;
3.在限速50公裏至80公裏的道路上,超過限速10%但不足20%的,處100元罰款;超速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150元;超過限速50%以上70%以下的,處500元罰款;超過限速70%的,處1000元罰款;
4.在限速50公裏以下的道路上,超過限速10%但不足20%的,處50元罰款;超速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100元;超過限速50%以上70%以下的,處300元罰款;超過限速70%的,處500元罰款;
5.如果速度超過限定速度小於10%,則給出警告。
綜上所述,高速公路上行駛中型客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100 km/h,最低車速不得低於60km/h,只有小型客車最高車速可達120km/h,如遇相關規定,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應通過顯示屏發布限速、保持距離等提示信息,盡快從最近的出口駛離高速公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
在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線標明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誌、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時速:
(壹)沒有道路中心線的,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裏,高速公路為每小時40公裏;
(2)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每小時50公裏,高速公路每小時70公裏。
第七十八條
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行駛速度,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km,最低時速不得低於60km。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客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km,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100km,摩托車不得超過80km。
同方向有兩條車道的,左側車道最低時速100公裏;同方向有三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最低時速為110公裏,中間車道最低時速為90公裏。道路限速標誌顯示的速度與上述車道速度不壹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誌顯示的速度行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