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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是如何運作的?(業內人士進來!)

旅行社及其整體運作程序

在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旅行社興起之時,中國正處於從封建社會向半封建殖民地社會轉變的過程中。從1840開始,帝國主義列強在中國開商埠,開工廠,修鐵路,修碼頭。西方國家的商人、傳教士、學者、冒險家紛紛來到中國,足跡遍布中國沿海和腹地。所到之處,都要求提供相應的住宿、交通、休息和娛樂設施。出於工業發展的需要,民族資產階級經常往來於不同地區之間,促進了地區聯系的加強,使旅館業和運輸業得到發展。國內有識之士紛紛出國留學深造,留學人數越來越多。中國第壹家旅行社就是在這種背景下誕生的。

中國旅行社的產生和發展

1923年8月,上海商業儲備銀行首先成立旅行部,為旅客售票,預定艙位、鋪位、酒店,承擔接待任務,派導遊,看管行李,簽發旅行支票。在鐵路、長江沿線主要港口城市設立了11辦事處,並於6月1927日正式成立中國旅行社。

旅行社是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發展的。不同的社會經濟制度會對商品經濟的發展方向、範圍和速度產生影響,從而對旅行社的發展產生影響。解放前,中國的旅行社雖然有了壹定的發展,但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會經濟制度下,旅行社的發展不得不受到很大的限制。

新中國成立後,為保護華僑及其親屬的合法權益,方便他們出入境旅遊,在黨和政府的關懷下,廈門市軍管委僑務科於6月1949+019接管了老華僑服務社,並於同年2月開業。至此,新中國第壹家華僑服裝代理公司誕生。1956年8月,除廣東、福建兩省原有僑務機構外,天津、沈陽、鞍山、大連、長春、哈爾濱、撫順、阜新、漢口、南京、無錫、蘇州、上海、杭州、濟南、昆明等16城市也成立了僑務機構。4月22日,1957,華僑旅行社總社正式成立。隨著中國國際地位的提高,與中國建交的國家越來越多,國際交流也越來越多。除了政府間代表團互訪,外國人民團體、社會精英和申請自費訪華的人士也在增加。在這種情況下,經國務院批準,中國國際旅行社總社和14上海、杭州分社於4月5日正式成立,1954。它們是社會主義的“國營企業”,負責政府各部門和群眾團體接待外賓的工作;並出售國際直通車和飛機票。中國國際旅行社成立不久,就不斷拓展內外業務活動,先後與蘇聯、波蘭、蒙古、捷克、阿爾巴尼亞簽約接待自費遊客和互訪。並與18資本主義國家的50多家旅行社有業務往來。

6月1980,中國青年旅行社正式成立。至此,中國形成了三大旅行社體系。他們在不同的領域為中國旅遊業的發展做出了貢獻。由於國內形勢和國際關系變化的影響,中國旅遊業經歷了壹個曲折的發展過程。中國共產黨第十壹屆三中全會決定實行對外開放政策後,作為開放政策的壹部分,中國的國際旅遊業得到了蓬勃發展。從1978到1985,境外旅遊人數達到6773萬人次。隨著國內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國國內旅遊業也發展迅速。據統計,65438至0985年國內旅遊人數約為2.4億人次。國內和國際旅遊業的發展導致旅行社的數量和工作量急劇增加。截至1985年底,全國共有旅行社450多家,其中部分旅行社承辦國際旅遊業務,部分旅行社承辦國內旅遊業務。1989期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逐步成立境外旅遊公司,直接吸引境外遊客,有的開始承接中國人出國旅遊探親業務。到目前為止,中國已經形成了不同規模、不同檔次、不同客戶、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多層次、多功能、適應性強的旅遊接待體系。

旅行社的分類和特點

壹、旅行社的分類

旅行社企業按經營範圍分為三類。

第壹類:招徠和接待外國人、華僑、港澳臺同胞來華、回國或來大陸旅遊的旅行社;

第二類:第壹類旅行社或其他涉外部門組織的不招徠外國遊客,只經營接待來華、回國或回大陸的外國人、華僑、港澳臺同胞的旅行社;

第三類:經營中國公民國內旅遊業務的旅行社。

二、旅行社的特點

中國的旅行社有四個主要特點:

1是社會主義企業。旅行社是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具有旅遊活動自主權,可以獲得旅遊收入,增加企業利潤;它具有擴大再生產的功能。

由於企業的社會主義性質,我國政府規定不允許外資或私人設立旅行社。旅行社必須按照社會主義經營原則履行對國家和企業員工的職責,即向國家納稅,並隨著企業收入的增加不斷提高員工的福利。

2.它是壹個服務企業。旅行社的主要產品是服務。它有間接服務,並通過餐館和餐廳安排住宿。還有直接服務,比如派導遊。旅行社要對導遊的素質負責,從接待、旅遊、住宿、飲食、購物、娛樂六個方面為遊客提供質量保證。旅行社企業的服務產品是不可儲存的。

3.是壹家從事文化消費的企業。旅行社組織的旅遊消費具有突出的文化消費特征。遊客向旅遊景點的流動,是指遊客到旅遊目的地去享受了解,增長知識,培養文化。旅行社在經營中負有傳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責任。

4.是壹個新興行業的企業。在經濟發展中,產業變革是必然趨勢。旅遊業是朝陽產業。10年來,旅行社在數量和管理上都有了長足的進步,前景極其廣闊。

旅行社的業務範圍

各類旅行社在搞好旅行社業務的原則下,可以開展與旅行社業務有關的各種經營活動。

第壹類旅行社可以經營下列業務:

1,吸引或接待外國遊客和華僑、香港、澳門、臺灣省同胞來華、回國或回大陸旅遊;在中國推廣旅遊線路;與外國旅行社和香港、澳門、臺灣省的旅行社簽訂旅遊協議或合同,開展業務合作。

2.經國家旅遊主管部門批準,條件成熟時,可以組織中國公民到香港、澳門和臺灣省等外國探親。

3.本著自願互利的原則,組建旅行社經濟聯合體,向集團化方向發展。

4.組團旅行社應當制定章程,明確界定其組團成員的業務關系權利。

第二類旅行社可以經營下列業務:

1,接待外國遊客和華僑、香港、澳門、臺灣省同胞。

2、開展旅遊宣傳,並與壹流旅行社或其他涉外部門簽訂協議,共同接待外國遊客和華僑、香港、澳門、臺灣省同胞。

3.與我在香港、澳門的旅遊公司、旅行社簽訂協議,接待上述旅遊團。

第三類旅行社可以經營下列業務:

1,管理本國公民國內旅遊業務。

2.與國內旅遊相關的各種服務。

3、根據業務需要,在自願的基礎上發展橫向聯合,與同類旅行社達成聯合經營合作協議。

旅行社的主要業務及其在旅遊活動中的作用

旅行社的主要業務是從事旅遊活動,即策劃、組織和安排旅遊者的旅遊活動,並為旅遊者提供其所需的各種旅遊服務,從而獲得相應的報酬。具體來說,旅行社的經營活動主要包括:

壹是承接與旅遊相關的各類委托代理業務。旅行社自成立以來,壹直為社會團體和零星客人預訂機票、旅遊門票、安排房間、接受服務等委托服務。直到今天,接受委托仍然是旅行社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1984期間,中國國際旅行社接待398722人次,其中9.1%為零星客戶。同年,在825,779名外籍華人、華僑和中國臺灣同胞中,54%是零星客戶。旅行社在開展這類業務時,必須事先與有關方面簽訂合同或達成協議,取得代理人的身份,然後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資金由委托人承擔,旅行社從中收取壹定的手續費。是旅行社在辦理委托事項時支付的勞動報酬。由於旅行社每天接受的委托事項較多,可以集中辦理,簡化了各相關部門訂票、購票的繁瑣業務,極大地方便了公務人員、商人和遊客,特別是那些來自其他國家的外國人。代理業務不僅發生在同壹家旅行社之間,而且在不同地區和國家的旅行社之間也相當普遍,它們相互接受對方的委托。

第二,規劃組合旅遊產品。旅行社不是實物產品的生產者。過去只是與旅遊產品供應部門的航空公司、租車公司、酒店、鐵路、船公司達成協議,充當遊客與這些部門的中介,代理相關旅遊業務。後來,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參加旅遊活動的人越來越多,於是旅行社提前從這些供應部門訂購壹定數量的房間和攤位,根據計劃和市場需求設計出包價旅遊線路,然後通過銷售渠道推向市場。這是旅行社加工組合的旅遊產品,不同於各個旅遊供給部門直接向遊客提供的單項產品和服務。

這種旅遊產品組合既針對團體遊客,也針對散客。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旅遊結合後的旅遊產品發展迅速,成為旅遊批發商的主要業務。

銷售組合旅遊產品是中國第壹類旅行社的主要業務。尤其是中國國際旅行社、中國旅行社和青年旅行社。每年,他們都會推出壹些新的旅行團供海外遊客選擇。壹些有外聯權銷售這類旅遊產品的旅行社的業務也在迅速增長。比如中國國旅1982的系統中,本地國際遊客只有23855人,1984增加到136745人,年均增長54.7%。在這些外聯遊客中,相當壹部分人購買組合旅遊產品,這使得旅行社從委托代理的被動局面轉變為主動地位。這是旅行社經營活動的壹大發展,也是當代旅遊業的主要特征之壹。

第三,接待遊客。旅行社根據旅遊團或遊客購買的包價旅遊線路,組織人員接待,在途中幫助安排交通、住宿、拜訪旅行社等事宜,這是旅行社的第三項業務。在國外,除了少數旅遊批發商和旅遊組織,壹般旅行社都有這項業務。在中國,這三種類型的旅行社都經營這項業務。特別是第二類旅行社,以接待遊客為主營業務。要接待好遊客,旅行社必須配備專職或經過培訓的兼職接待人員,即陪同或翻譯導遊。壹方面,他們充當導遊,幫助遊客安排和解決旅途中遇到的需求和困難;另壹方面,介紹和宣傳中國和所到之處的歷史、文化、風俗和建設成就,聽取遊客的意見、批評和建議,以提高旅遊接待水平。

以上三項是旅行社的主要業務。為了順利開展這些業務,提高旅遊服務質量,方便遊客,擴大旅遊市場份額,旅行社需要開展其他相關活動。如派出海外機構從事旅遊宣傳、研究和公關活動。

旅行社這些業務活動的發展和加強,提高了旅行社在旅遊活動中的地位和作用。旅行社不再僅僅是旅遊需求者和旅遊供給者之間的中介,受旅遊者委托辦理委托事項,也不僅僅是旅遊供給者的代理人,作為航空公司、飯店等旅遊供給部門銷售環節的延伸,代理他們銷售交通工具票。同時,作為旅遊活動的獨立經營者,壹方面策劃、組合旅遊產品,以完全不同的面貌出現在旅遊市場上;另壹方面,參與到旅遊提供者的行列中來,派出陪同或導遊翻譯承擔旅遊接待的任務。旅行社的這種角色已經從單純的適應旅遊市場的需求轉變為能夠在壹定程度上調節旅遊市場。利用其在旅遊供求中的特殊地位,不僅可以影響旅遊者的流量和流向,還可以誘導和監督旅遊供給部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生產和銷售方向。

旅行社的設立條件和申請程序

壹、旅行社的設立條件

1.主要遵守國家規定的旅行社章程。旅行社章程是旅行社產生和指導其未來經營活動的規範和準則。其基本精神和內容應符合我國政府制定的相關法律,如《旅行社管理暫行條例》等。壹般來說,旅行社章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旅行社的名稱、性質、宗旨和目的、組織機構、業務範圍和種類、資金來源和財務管理制度,以及保護旅遊者合法權益的責任或義務。

2.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的業務設備。壹、二、三類旅行社營業場所實際使用面積分別為200平方米、100平方米、30平方米。壹類機構應有電傳機、傳真機、直線電話(不少於4部)、電腦、復印機和打字機;兩類俱樂部必須有電傳機、直線電話(不少於兩部)、復印機和打字機;三類俱樂部應有直撥電話。這是旅行社經營的最低條件。對於第壹類和第二類旅行社,要有壹定的組織機構和法定代表人,即在旅行社經理下面要設立壹些部門,比如負責聯系或接待外國遊客的部門。在與外國旅行社和其他旅遊部門的業務往來中,旅行社應有充分代表該機構的法定代表人。通常旅行社的法定代表人是指旅行社的主要負責人,如董事長、總經理或經理等。根據我國《旅行社管理暫行條例》,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的負責人不能擔任旅行社的法定代表人。

3.有壹定數量的註冊資本。即旅行社擁有的用於經營流動資金的固定資金和流動資金。它們是保證旅行社維持正常經營的物質基礎,也是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請經營的重要依據。根據我國《旅行社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從事招徠、接待境外旅遊者的壹類旅行社,註冊資本必須在50萬元以上。接待境外遊客的二類旅行社,註冊資本必須在25萬元人民幣以上。經營國內旅遊業務的第三類旅行社,註冊資本必須在3萬元人民幣以上。

4、根據業務範圍向旅遊者提供滿足服務要求的能力。旅行社為了組織旅遊活動,必須為旅遊者提供能夠順利進行的飲食、住宿、交通等基本服務。旅行社必須能夠通過自身的組織能力與相關方簽訂協議或合同,保證為旅遊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各項服務。

5、有保證服務質量、熟悉旅遊業務的管理人員、導遊和服務人員。旅遊活動的組織是壹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政治思想要求很高。特別是國際遊客的組織和接待,要有全心全意為遊客服務的思想,較高的政策水平和對國際旅遊業務的深刻理解。因此,擁有壹批熟悉旅遊業務的人員是旅行社保證旅遊服務質量的基本要素。熟悉旅遊業務的各類人員包括經理、會計(壹級社需會計師,二級社需助理會計師)、銷售人員、翻譯導遊(壹級社導遊、外聯人員不少於25人,外語人員不少於20人;二類會所導遊不少於15,外語人員及其他服務人員不少於15。其中,不同類型的旅行社對業務和文化要求的熟悉程度不同。第壹、二類旅行社,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專或中專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學歷,並具有旅遊和經濟管理經驗。對於第三類旅行社,要熟悉旅遊業務,有壹定的管理能力。各類旅行社經理必須經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考核合格。

第二,旅行社的申請程序

申請開辦各類旅行社的單位,應當按照《旅行社管理暫行條例》第九條、第十壹條的規定,填寫國家旅遊局統壹印制的《申請經營旅行社業務登記表》,經有關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後,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然後憑此證和其他有關批準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註冊手續。

申請設立旅行社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創業申請書。

2.旅行社章程。章程應包括:旅行社名稱(壹、二類酒店應附有英文翻譯);辦公地址、電傳和電話號碼;經濟性質;目的和宗旨;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數額和資金來源;組織;財務管理制度;對遊客的責任;其他應當說明的問題。

3.旅行社負責人和副經理的簡歷。

4.上級主管財政部門出具的資信證明。

5.如果租用辦公室或營地,您應該出示許多租用場所已租用壹年的合同證明。

6.與民航、鐵路、公路運輸、航運、酒店等簽訂的協議。

7.使用團體名稱的旅行社必須提交團體同意使用其名稱的證明。

8、申請設立旅行社的單位是國家限制或禁止開辦的企業,中央級部門,應出示國務院的批準文件;地方部門將出具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的批準文件。

中央部門開辦的壹級旅行社因業務需要在當地設立分社,應先征得當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同意,並報國家旅遊局審核。

旅行社的財務管理

以貨幣形式對旅行社的經營活動進行綜合管理。它是旅行社貨幣資金形成、分配和使用過程中各種管理工作的總稱,是旅行社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旅行社的經營活動應當借助壹定的財產和物資進行。由於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的存在,旅行社必須使用統壹的貨幣價值尺度與各方面發生經濟關系。衡量為旅遊者提供的勞動量,獲得勞動報酬;作為支付和積累的手段;衡量企業的財務資料。經營過程中以貨幣形式表現的各種財產和物資,都是旅行社的資金。它包括固定資金、流動資金和專項資金。

旅行社的經營活動是通過資金的流動來實現的。根據資金運動的規律性,有計劃、有目的地正確組織財務收支,處理好資金運動過程中的各種經濟關系,用好各種資金發展旅遊業務,增加旅遊外匯收入,增加利潤,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是旅行社財務管理的意義所在。

旅行社的總會計師是參與經營決策的成員。只有旅行社財務部門積極參與旅行社的經濟活動,旅行社才能取得良好的業績,才能向效益型企業轉型。

壹,旅行社財務管理的任務

旅行社的財務管理任務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1,嚴格執行國家財務制度,正確處理企業內外各方面的經濟關系。壹是企業與國家的關系:即企業與主管部門的關系,銀行與財政部門的關系。這種關系就是財政撥款、支付和貸款的關系,以貨幣形式表現出來。在處理企業與國家的關系時,要樹立全局觀念,分清各種資金的來源和渠道,不要按規定的成本範圍擠占成本;按時足額上繳利潤,不得拖欠;按照國家外匯管理的超幾何分布,及時辦理旅遊外匯的上交和留成手續。二、旅行社與其他企業的關系:主要表現在企業之間的分工合作和相互支持。辦理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實際物資管理制度、價格制度和結算制度,全面履行經濟合同,按照等價交換的原則結算各種經濟往來。三是企業與員工的關系:主要體現在企業財務業績與員工收入、福利待遇的分配關系上,必須將企業財務業績與員工工資、獎金、福利待遇掛鉤,充分調動員工勞動產品的可接受性和創造性,不斷提高旅行社的接待服務水平。

2.積極服務業務,促進旅行社業務發展,全面完成旅遊接待任務和相關業務事業發展。旅行社財務管理應根據旅遊業務和多元化經營發展的需要,正確組織資金供應,及時滿足企業經營需要,合理分配經營過程各階段資金,加快周轉,促進企業經營業務發展,全面完成旅遊接待任務和相關事業。這樣企業就可以擴大營業收入,降低成本,增加利潤,拓寬財源,加速資金周轉,從根本上改善企業的財務狀況。

3、正確的財務監督,維護成熟的社會主義企業的財產不受侵犯。旅行社的財務管理不僅管理現金,還管理物資。為保護企業財產物資不受損失,必須建立健全財產物資收發、使用和保管的各種合理制度,明確經濟責任,防止財產物資的損失、損壞和浪費,定期進行財產清查,掌握各種財產物資的增減情況,保證帳物相符;要認真執行國家的財經制度,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堅決同貪汙盜竊和破壞財經紀律的行為作鬥爭。

4.對旅行社的所有經營活動實施嚴格的貨幣監管。旅行社的經營活動很大壹部分要通過貨幣收入和支出來進行。這就要求財務管理要合理控制貨幣支出,正確組織貨幣收入,並做到收支掛鉤,監督各項經濟活動,及時發現和糾正旅行社和組團社經營活動中的偏差,完成各項財務計劃。

二、旅行社報價、結算和資金

旅行社的團體報價主要由外聯門市部根據價格規定和收費標準進行,財務部門有審議和重點審核的責任。遊客來華後交的錢,由接待部門銷毀。結算和撥款是財務部門的事。

中國從事招徠外國遊客的旅行社在結算外國旅行社的費用時,必須堅持“先不收費,後接待”的原則。壹些旅行社也采取了提前三個月收取押金的做法。正常來中國的,押金是套餐價格的壹部分。如果預定遊客取消來華行程,押金不予退還。

國家旅遊局1988發布的《外國旅行社旅遊費用結算暫行辦法》規定,外國旅行社必須在旅遊團入境前,將旅遊團應支付的旅遊費用匯入我行在中國銀行的旅行社賬戶;旅遊團在國內旅遊期間,旅行社負責人會同意,收取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