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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局和文旅局有什麽區別

職責範圍不同。

文旅局就是原文化局和旅遊局兩個局合並組建的新機構,新機構成立後,原文化局和旅遊局撤銷。所以,現在沒有單獨的文化局旅遊局。文旅局職責職能包括文化局旅遊局。所以,文旅局與旅遊局的區別就在於職責範圍大小之區。

文旅局主要負責文化、文物、旅遊事業單位經費和財務的管理、監督;規劃、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擬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法規,扶持和促進文化產業的發展建設;負責全市文化、文物、旅遊事業的統計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研究擬訂文化藝術人才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文化系統勞動人事管理體制改革;負責系統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壹)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建議議案提案辦理、保密、政府信息公開、聯絡接待等工作。承擔局系統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各處室、所屬單位工作。負責有關地方誌的編纂工作。

(二)研究室。統籌本市文化和旅遊的規劃、計劃編制、實施情況評估等工作。負責文化和旅遊政策、規劃研究和發展形勢分析,擬訂文化和旅遊綜合性政策。

統籌協調文化和旅遊重要政策調研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歸口管理統計工作,負責文化和旅遊經濟運行監測,負責文化和旅遊業統計分析。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三)法制處。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負責起草本市文化和旅遊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備案和清理工作。

負責組織協調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評估工作。負責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機關的合同管理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的有關工作。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