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稅的課征對象為酒店及同類場所、健身室、桑拿浴室、按摩院及卡拉OK場所提供的服務,稅率為5%,計稅基礎為提供服務的價格,對上述場所收取的服務費(最高為10%)、通訊及洗衣方面的服務收入不屬於征稅範圍。納稅人應在每月月底前將上月稅款進行申報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