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商品的轉移:按售價扣除進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金額。
2.經紀代理服務:銷售額為扣除向委托方收取並代其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業性收費後的全部價外費用的余額。
3.旅遊服務:可以選擇以取得的總價和價外費用,扣除旅遊服務的購買方支付給其他旅遊公司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差旅費等作為銷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