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主選擇權。旅遊者有權自主選擇旅遊產品和服務,有權拒 絕旅遊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2)知情權。旅遊者有權知悉其購買的旅遊產品和服務的真實 情況
(3)獲得誠信服務權。旅遊者有權要求旅遊經營者按照約定提供 產品和服務。約定可以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但包價旅遊合同必須 采取書面的形式。
(4)受尊重權。旅遊者的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應 當得到尊重。
(5)特殊群體的享受優待權。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遊者 在旅遊活動中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享受便利和優惠。但這只是 倡導性的規定,遊客不能要求景區或旅行社必須給予這些特殊人群以 便利或優惠。
(6)旅遊者在人身、財產安全遇有危險時,有請求救助和保護的權 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