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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2022]68號

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知

[2022]68號

在全體市民的大力配合下,本次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10自10月18以來,中心城區連續7天無新增陽性感染病例。考慮到疫情潛伏期長,學生感染人數多,經專家組研判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研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市區自65438年10月25日零時起,有序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各級黨政機關和企業已恢復正常工作秩序。公交車、出租車、客運班線、旅遊包車恢復運行,其他車輛正常通行。各類工廠、工地、超市、農貿市場有序恢復生產經營。餐飲企業有序開放餐飲業務,暫不承辦大型宴會活動。市民應減少不必要的流動,非必要不聚集,不戴口罩、不掃“場所碼”不準進入公共場所。

二、高危地區繼續實行“足不出戶,上門服務”;在中風險區,繼續實行“人不離區,錯峰取物”;在低風險地區,應做到“個人防護和避免聚集”。

三、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從10至31恢復線下教學。大學暫時還是實行封閉式管理。

第四,主張不到萬不得已不要留赤字。因特殊情況確需留虧的,高中風險區縣區人員由其所在社區、單位出具證明。經所在街道同意,持48小時陰性證明,2次核酸檢測,方可離開赤字;七賢區無高中學風險區的人,48小時1陰性核酸檢測證明是紅色。確需跨省出行的,需提前24小時向所在縣縣級指揮部和途經地、目的地報告,並在利池交通站進行1核酸檢測,采取單樣核對,即取即走。如果真的需要去北京,還必須持有“北京養生寶”的綠碼;7天內,嚴格限制居住在當地有疫情的縣區的人員進京。

五、所有公民都應及時參加核酸檢測的常態化。“為期2天的1檢查”於10年10月26日至30日在中心城區開展,由相關旗區組織實施;10“3天1體檢”從31開始實施,市民在就近的核酸采樣點免費采樣。檢驗人員、關鍵人員等。應按照規定的檢查頻率進行檢查。進出小區、進入政府機關、公共場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6.所有到紅十字會的遊客,必須提前24小時掃描“註冊碼”進行登記,48小時內持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在第壹入境點進行“落地檢查”,壹到目的地社區、單位或酒店報到,完成後續核酸檢測。

七、近七天,來自新疆、山西、呼和浩特、包頭等疫情嚴重地區和其他有疫情的縣,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七天,日檢1。除上述地區外,對未發生疫情的縣來港但在地級市的人員實施居家醫學觀察7天,第1、2、4、7天進行核酸檢測,第3、5、6天進行抗原檢測,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人員全部隔離。對從無疫情的地級市來港的人員,實行“3天2日檢查”和3天居家健康監測,期間不得外出。因就醫等特殊情況必須外出的,必須向社區報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他們到香港後7天內不會聚餐,不會聚會,也不會去人多的地方。當地總部將組織車輛通過“兩站壹場”接送來港人員,實施閉環管理要求。

八、公路疫情服務站、機場、火車站、長途客運站等場所要嚴格落實測溫、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健康碼、旅行卡、掃描“登陸碼”等防控措施,做好“登陸”核酸檢測工作;對所有來智利的人員逐壹發放提示卡,對齊傑縣指揮部實行“點對點”閉環管理、集中隔離、居家隔離、核酸檢測等要求。高速公路疫情服務站應加強執法檢查,防止非法營運車輛跨市載客。高速公路服務區要嚴格執行掃碼測溫等防疫規定。

九、對來智利的貨運車輛,司乘人員應提前向收發貨單位和社區申報。嚴格執行出車卡、健康碼、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核酸檢測措施後,采取“點對點”運送或押運引導,嚴格執行閉環管理措施,確保通行。對持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超過48小時或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貨車駕駛人和乘車人進行“落地”核酸檢測和抗原檢測,采取單檢,即取即走,陽性的立即實施管控。

十、各類公共場所只有在嚴格落實佩戴口罩、測量體溫、掃描“場所代碼”、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等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方可開放。各類服務大廳、營業廳、影劇院、圖書館、洗浴中心、理發店、網吧、酒吧、KTV等場所不得接納超過50%的容量。

十壹、養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監獄、精神衛生機構繼續實行封閉式管理,實行探視預約管理和實名登記,探視者必須在48小時內持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十二、沒有必要舉辦大型會議、培訓、展覽、文藝演出等聚集性活動。確需舉辦的,由屬地指揮部嚴格審批,制定疫情防控預案。參加者需要掃碼測溫,並在48小時內查看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提倡延遲婚禮和簡單葬禮。

十三、請廣大市民不要購買來自境外和國內高中風險區城市的商品,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風險。接收快遞包裹時,要做好個人防護,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手直接接觸,做好消毒殺菌工作。提倡無接觸配送服務。

14.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復雜。請認真配合落實各項疫情防控要求,出入公共場所請佩戴口罩,掃描“場所代碼”。對不按規定落實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實報告個人行程、拒絕掃描“場所代碼”,造成疫情傳播風險或其他嚴重後果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追究法律責任。歡迎廣大市民舉報違反疫情防控的行為,經核實後將給予相應獎勵。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政策與本通知不壹致的,以本通知為準。後續將根據疫情防控需要適時進行調整。

65438+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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