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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資源的區域組合條件是什麽?

法律分析:1,區位條件。區位條件包括地理位置、交通條件以及與周邊地區旅遊資源的關系。

2.自然環境。條件很重要,包括地質特征、氣候、植被、品牌規劃等環境因素。

需要填寫項目申請書:攜帶土地使用者或所有者簽署的土地意向協議、可行性研究報告到NDRC/局提出申請,填寫項目申請表。提交申請後,國家發改委或局根據上級規劃進行立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第七條國務院建立和完善旅遊綜合協調機制,綜合協調旅遊業發展。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旅遊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有關部門或者機構,對本行政區域內旅遊業的發展和監督管理進行統籌協調。

第四條發展旅遊業應當遵循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相統壹的原則。國家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在有效保護旅遊資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遊資源。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旅遊景點應當體現公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