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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對中國免簽的規定

根據中巴兩國協議,中國內地公民持外交、公務護照可免簽入境巴西並停留30天,持其他種類護照需申辦簽證,不能在巴西辦理落地簽證。持香港或澳門特區護照者可免簽入境巴西並停留90天。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政府和巴西聯邦***和國政府關於簡化旅遊人員簽證手續的協定》及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和國政府和巴西聯邦***和國政府關於簡化商務人員簽證手續的協定》,中巴兩國自2017年10月1日起互為以旅遊、探親、商務為目的來本國的對方國家公民頒發有效期最長為5年、可多次入境、每次停留不超過90日的簽證。必要時,簽證可予延期,但第壹次入境後12個月內總停留期不超過180日。

巴西簽證***分五大類:

(壹)訪問簽證。發給以旅遊、貿易、過境、參加藝術或體育活動、學習、參加誌願者活動、參加會議等為目的,且無移民傾向的申請人。訪問簽證持有者在巴西停留不得超過90天,不得在巴西從事有償工作。通過巴西機場轉機前往其他國家且在轉機過程中不離開機場中轉區域者,無需申請此類簽證。

(二)臨時簽證。適用於以下申請人:1、從事研究、教學或學術活動;2、就醫;3、人道主義原因;4、學習;5、有償工作;6、工作假期(即前往巴西旅遊並通過短期有償勞動獲得旅遊資金,目前僅適用於新西蘭和法國公民);7、宗教活動;8、誌願活動;9、投資;10從事與經濟、社會、科學、技術和文化有關的活動;11、家庭團聚;12、從事藝術或體育活動;13、國際協定規定的有關情形;14、巴西移民政策規定的有關情形;15、外國醫生(醫療培訓)。

(三)外交簽證。適用於具有外交身份、代表巴西承認的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前往巴西執行臨時或長期官方任務的外國官員和工作人員。

(四)公務簽證。適用於前往巴西執行臨時或長期官方任務、代表巴西承認的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的外國行政管理人員。

(五)禮遇簽證。適用於前往巴西從事非官方活動的個人或外國官員,因家庭團聚且無法取得同類簽證的持外交和公務簽證人員的伴侶(不論性別)、親屬及家庭成員,外國使團或外交部的家政服務員,前往巴西從事公益或文化活動的外國藝術家、運動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