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旅游景点 - 旅遊投訴可以向消費者協會和旅遊質量監督局同時投訴嗎

旅遊投訴可以向消費者協會和旅遊質量監督局同時投訴嗎

旅遊投訴指南:

旅行—選好旅行社最重要

旅遊壹定要選擇經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旅行社,才能保證妳旅遊的愉快和安全。

正規旅行社應取得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並且旅遊業務範圍是經過嚴格核準的;中國公民出境遊由國家特許經營,必須在營業執照中註明,否則就是假冒。

目前,我國從事旅遊業務的旅行社分為國際旅行社和國內旅行社。國際旅行社主要負責組織、接待外國人來華旅遊;這其中有壹小部分國際旅行社經國家旅遊局批準經營中國公民出境旅遊業務,未經批準而承辦出境旅遊業務的均屬非法。國內旅行社的經營範圍僅限於國內旅遊業務。

遊客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

第壹,在旅遊目的地的選擇上,不要只盯著著名景點和熱點地區。出遊前多留意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發布的信息,選擇壹些新開發的景區,隨團走壹些新組合的路線會更有收獲。

第二,想要不花冤枉錢,並物有所值,您最好先做到:找正規旅行社,乘“遊”字頭大巴車,到開放的景點去。

第三,學會簽合同,保護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根據旅遊是先交錢、後上路的消費特點,旅遊合同自然成為旅遊者的護身符。旅遊者出行前壹定要與旅行社簽訂合同,在合同中還要明確遊覽景點數目、導遊服務標準等,明確旅行社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在以後的旅行中,雙方要按合同履行自己的承諾。如果旅行社不按合同辦事,像改變住宿酒店星級、降低用餐標準等,旅遊者要將其違約事實和造成的後果真實記錄下來,以便今後向旅遊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投訴。反之,旅遊者的協議變更,如暫時離團、返回等也要事先通報旅行社,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四,購物慎重,不要花錢買陷阱。購物是旅遊的六要素之壹,出遊購物能帶給旅遊者更多的樂趣。但是,旅遊者購物壹定要量體裁衣。特別是旅遊區的商品壹般比普通商店的定價要高壹些,建議旅遊者不妨購置壹些價值不高,但有特色的紀念品,既可滿足購物欲望,又給自己留下壹段美好的記憶。

第五,如果在旅遊過程中發生安全問題,應盡快到當地的公安部門或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解決處理。

當旅遊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否想到拿起自己手中的“武器”去投訴

壹般來說,發生旅遊糾紛,可先與旅行社溝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再向旅遊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訴,亦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旅遊者向法院提起訴訟並已被法院受理的案件,消費者協會、旅遊質監部門將不再受理。

遊客在旅行過程中遇到旅遊服務質量問題,合法權益受損時,可以立即去當地旅遊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投訴;如果遊客已旅行歸來,可到組團社所在地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部門遞交投訴狀。

學會“投訴”為“防患於未然”之舉,也將更好地提高消費者的法規意識,完善旅遊服務質量。

如何寫投訴狀

根據國家旅遊局頒布的《旅遊投訴暫行規定》,寫投訴狀應本著真實的原則反映情況,具體的說,壹份完整的投訴狀應包括以下幾部分:

壹、投訴者的姓名、性別、國籍、職業、年齡、單位(團體)名稱、地址、聯系電話。

二、被投訴者的名稱、地址、聯系電話。

三、投訴的事實與理由。

四、具體的賠償要求。

五、與事實有關的證明材料,如合同、門票、機船車票、憑證、發票等。

另外,投訴者應該按照被投訴者的數量提出投訴狀副本並依法在投訴過程中提供新證據。

投訴者可以對哪些損害行為進行投訴?

壹、 認為旅遊經營者不履行合同或協議的;

二、 認為旅遊經營者沒有提供價質相符的旅遊服務的;

三、 認為旅遊經營者故意或過失造成投訴者行李破損或丟失的;

四、 認為旅遊經營者故意或過失造成投訴者人身傷害的;

五、 認為旅遊經營者欺詐投訴者,損害投訴者利益的;

六、 旅遊經營單位職工私自收受回扣和索要小費的;

七、 其他損害投訴者利益的。

旅遊投訴時效

了解有關旅遊投訴時效的規定,有助於投訴者及時提起投訴,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也有助於受理機關及時受理、處理投訴。國家旅遊局頒布實施的《旅遊投訴暫行規定》規定了以下幾種時效:

壹、投訴時效:向旅遊投訴管理機關請求保障合法權益的投訴時效有效期為60天,投訴時效從投訴者知道或應知道權利被侵害時算,有特殊情況的,旅遊投訴管理機關可以延長投訴有效期。

二、受理時效:投訴管理機關接到投訴狀或口頭投訴,經審查,應在7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不予受理的,說明理由。

三、應訴答復時效:投訴管理機關做出受理決定後,應當及時通知被投訴者。被投訴者應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做出書面答復。

其他投訴方式

2011年,網絡上出現很多以旅遊投訴為主的投訴平臺,通常為網絡媒體開發的產品,如人民網旅遊3·15投訴平臺等[1] ,此類平臺往往通過媒體曝光的方式,幫助遊客進行維權,影響力越大的媒體,投訴解決力度往往越大。

《旅遊法》頒布

2013年4月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和國旅遊法》。在旅遊行業快速發展的今天,出臺這樣壹部規範旅遊活動、促進旅遊業發展、明確旅遊市場規則的綜合性法律,可謂正當其時。[2]

《旅遊法》四大亮點

以人為本 保護旅遊者權力

旅遊者的權利問題是《旅遊法》作為國家綜合性大法的根基,是《旅遊法》中的權利主體,更是以人為本理念的集中體現。

民事規範和行政規範並重

本法按照市場經濟和法治政府的要求,明確並細化旅遊市場主體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建立健全統壹的旅遊服務標準和誠信、公平、有序參與競爭的市場規則,著力解決旅遊資源及其經營管理中的部門、行業和地區分割問題,力爭實現政府公***服務和監管、行業組織自律以及企業依法自主經營的有機統壹。

符合產業特征和發展需要的綜合性法律

本法整合了旅遊產業各要素和旅遊活動全鏈條,構建了政府統籌、部門負責、有分有合的旅遊綜合協調、市場監督、投訴處理等制度,涵蓋了促進(經濟法)、管理(行政法)和民事(合同)三方面不同性質的法律規範。

依法治旅 旅遊休閑權益更好保障

《旅遊法》出臺,中國旅遊業將全面進入有法可依、依法治旅的新時代,中國國民旅遊休閑的權益將得到更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