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落實國家新基礎設施戰略部署,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完善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著力培育我市經濟發展新動能,提升公眾服務水平,激發消費新需求,助力產業升級,結合我市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實際,制定本規劃。
壹、目標和任務
到2022年底,本市將基本建成適度先進、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確保滿足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服務需求。該市計劃建設並投入運營200個集中充電站;充電樁10000個,其中2020年3900個,2021年3290個,2022年2810個。建立相對完善的標準和市場監管體系,形成統壹開放、競爭有序的充電服務市場。逐步建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覆蓋全市的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網絡,實現“互聯網加充電基礎設施”產業生態圈的可持續發展。
二、重點工作
(壹)完善公共* * *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規劃
1.制定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布局規劃。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合作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資源規劃局、市發改委、國網Xi安供電公司、省地電Xi安分公司;完成時限:2022年底。
2.做好新建、配建停車場和綜合交通樞紐公共* * *充電(置換)設施建設審批工作,保障公共* * *充電(置換)設施建設項目用地審批、征收和供應。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合作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資源規劃局、市發改委、市交通局;完成時限:2022年底。
3.落實新建築配備公共充電基礎設施的要求。新建住宅停車場應設置30%的新能源汽車充電停車位,預留100%的充電設施安裝,停車位附近敷設低壓電纜和電纜接線盒;大型公共建築停車場和社會公共停車場應配備10%的新能源汽車停車位,並預留總停車位30%的分配能力。牽頭單位:市資源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合作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國網Xi供電公司、省地方電力Xi分公司;完成時限:長期。
(二)加快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到2022年底,全市計劃建設並投入運營公共充電站150個,公共充電樁7500個。專用充電站50個,專用充電樁2500個。
1.落實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任務,配合市級相關部門做好布局規劃和選址工作,配合市級相關部門完成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驗收,協調解決轄區內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牽頭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Xi安城投集團;合作單位:市資源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完成時限:2022年底(詳見任務分解表)。
2.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在城區采用立體充電站(塔、樓)和停車場等方式建設公共* * *充電(換)設施;繼續改造大型超市、景區、物流園區、地鐵站停車場等公共設施,建設充(換)電場站。牽頭單位:市資源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合作單位: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Xi安城投集團;完成時限:2022年底。
3.繼續推進專用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保障郵政、環衛、行政機關等專用車輛充電需求,確保2022年底車樁比達到2: 1。牽頭單位:市國資委、市城管局、市機關事務中心;合作單位:Xi安城投集團;完成時限:2022年底。
4.結合“三改壹通壹落地”工作實際,在有條件、有需求的小區建設壹定數量的充電設施,滿足小區業主的充電需求。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合作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Xi安城投集團、國網Xi供電公司、省地電Xi分公司;完成時限:2022年底。
5.支持個人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個人在自有固定停車位安裝自用充電(置換)設施,必須向小區物業管理和當地供電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後,他們可以安裝自用充電(更換)設施,接入住宅供電系統。鼓勵個人使用充電基礎設施自用,以分時租賃方式享受社會車輛。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合作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科技局、國網Xi安供電公司、省地電力Xi安分公司;完成時限:2022年底。
(3)建設公共充電基礎設施智能服務系統。
1.建設公共充電基礎設施互聯服務體系。以市政平臺為載體,整合我市電動汽車充電資源,實現公共充電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市政平臺的數據由市政主管部門統壹管理,配合社會服務平臺上傳全市公共* * *充電基礎設施點布局信息,方便車主查詢和使用。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合作單位:市住建局、Xi安城投集團;完成時限:65438+2020年2月。
2.構建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安全運行的監督管理體系。推進公共* * *充電基礎設施檢查,按照國家標準制定公共* * *充電基礎設施安全性能檢查檢驗管理制度,加強公共* * *充電基礎設施行業安全監管,督促公共* * *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企業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確保設備安全運行;組織對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和充電設施生產企業的產品壹致性和生產工藝進行定期監督檢查。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協作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住建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Xi安城投集團;完成時限:3月2021。
三、車站驗收
公用、專用、自用充電(換電)設施在投入試運行前應當在車站進行驗收,未經驗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合作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22年底。
第四,支持政策
鼓勵各類社會資本參與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按照《Xi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財政補貼細則》相關要求,對通過驗收的充電(置換)設施給予財政補貼。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合作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完成時限:2022年底。
動詞 (verb的縮寫)保護
(壹)加強組織領導
在Xi安成立專班,推進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任副組長,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資源規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應急管理局分管領導, 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各區縣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以及安城投集團、國網安供電公司、安分公司的分管領導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負責統籌協調、監管、 推進和評估本市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樁設施建設,統籌制定公共充電樁設施建設相關扶持政策。 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研究解決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協調並監督實施全市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市發改委:負責制定Xi市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政策;印發了Xi市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目標任務;根據驗收結果下達補助資金計劃;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財政支持;Xi安新能源汽車公共* * *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專項班日常工作。
市科技局:負責市級平臺的建設、運營和管理,做好全市公共充電(置換)設施的銜接等相關工作。
市工信局:負責中央、我省、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相關政策的解讀。
市財政局:負責籌集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市級財政補貼資金,做好年度市級財政補貼資金撥付工作。
市住建局:負責在全市公共停車場增設充電車位;指導物業企業加大消防檢查力度,配合相關部門宣傳消防安全知識,配合業主為自有車位安裝充電(更換)設施;負責協調推進專用和公用充電(換電)設施、居民個人充電(換電)設施的建設、驗收和備案;制定居民自用充電(置換)設施驗收程序和材料清單。
市資源規劃局:負責新建住宅、新建(配建)停車場、綜合交通樞紐的規劃審批,優先辦理公共* * *充(換)電設施建設項目用地的審批、征收和供應。
市交通局:負責主城區新能源出租車的推廣應用和充電需求測算(主城區以外的區縣、開發區負責本轄區內新能源出租車的推廣應用)。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協調督促市級相關部門履行公共* * *充(換)電設施安全生產的行業監管責任。
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指導行業部門檢查充電設施消防設施各類標誌的設置和放置情況,指導充電設施經營者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開展消防宣傳培訓、疏散演練和充電設施自查。
市城管局:按規定負責公共充電(置換)設施建設期間挖掘、占用城市道路的審批。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依法查處價格違法收費和不正當競爭行為;負責監督檢查全市公用* * *收費(更換)設施貿易結算年度計量強制檢定工作。
Xi安城投集團:負責集團系統停車場(站)充電(換電)設施的建設和推廣;結合小區升級改造,在有條件的小區建設公共充電基礎設施。
國網Xi供電公司、省電力Xi分公司:負責公共* * *充(換)電設施的電網接入;參與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編制本轄區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布局規劃;做好新能源汽車充電(置換)基礎設施建設驗收和市級財政補貼撥付工作;做好配套資金的籌集和分配。
(二)加強考核管理
將Xi市新能源汽車公共* *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目標任務納入市考核指標,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按照《Xi市新能源汽車公共* *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目標任務分解表》規定的目標任務落實,確保按期完成任務。各單位應於每月5日前,向市發改委上報上月充電(置換)設施發展情況(備案項目數和竣工項目數)。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級相關部門定期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落實行動計劃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包括是否制定詳細的工作推進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完成時限和保障機制等。),檢查結果計入考核得分。
(三)加強宣傳引導
各有關部門和新聞媒體要通過多種形式加大對公共充電基礎設施政策、規劃布局和建設趨勢的宣傳力度,讓社會各界充分認識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意義,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我市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加強輿論監督,曝光阻礙充電樁建設、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形成有利於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的良好輿論氛圍。
區縣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應當制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細則。西鹹新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參照本規劃執行。(來源:官網,Xi人民政府;編譯/汽車之家?周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