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文化遺產保護措施
(壹)國家實施保護政策
國家已經陸續出臺《中華人民***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和國城市規劃法》、《關於加強和改善世界遺產保護管理工作的意見》等。與此同時,國家更應該加大宣傳和執法力度,通過強制力量,及時約束遊客的違法行為。通過各種渠道發布信息,讓大家了解法律的條款,知道自己所作所為的後果和相應法律代價。另外,法律條文對於個別破壞者,懲罰相對寬松,使得極個別不法分子有空可鉆,有機可乘。對於這些破壞和侵占文物及文化遺產者應嚴懲不貸。在進行開發拆遷文化遺產區域時,盡最大能力保護好文物的完整性。對全民進行歷史教育,實地觀察體驗了解,讓民眾親身感受壹下文化遺址的重要,誰提早認識到遺產的價值,誰就能將珍貴的遺產留住。所以,應該從思想上引導國民認識文化遺產的重要意義,懂得文化遺產對於自己、家族、國家、民族、世界甚至子孫後代的獨特價值。對文化遺產的重要性有壹個整體的把握,有所關心、愛護和尊重。
(二)遊客做到遵紀守法
許多遊客對於自身的行為是否違法,依然沒有壹個清晰的概念。有的甚至在被法律處罰之後,仍然感覺模糊,甚至不以為然。有的遊客大肆采摘樹葉花草等作為紀念品,有的商販以當地稀有的動物、植物、礦產為紀念品,甚至到了“掠奪性”販賣的地步。比如:峨眉山的枯葉蝶是名貴物種,然而有的工藝品壹件就用掉幾十只蝴蝶。畢竟,不是所有東西都是自家的,以壹己之力也不可能全部攬下。另外,並不是非要在景區留下痕跡就代表著妳“到此壹遊”,旅遊的紀念途徑有很多種。比如:在風景名勝地留影,購買旅遊特色紀念品、當地特產、收藏
車票、門票等。觀光遊覽過程中必須註意保護歷史、遵紀守法。
(三)旅遊景區采取措施
許多景區采取了很多措施保護文化遺產,但還有部分遺產景區做得不夠。以丟垃圾為例,根據測算,壹個常人手持垃圾尋找合適丟棄地點的正常忍受距離是50-200米,如果在範圍內沒有出現垃圾桶,許多本來有環保意識的遊客也會因為沒有找到合適的垃圾筒而隨地丟棄。因此,在給予遊客方便上,應該註意宣傳和引導,讓遊客的心情在文化遺產中得到放松,讓遊客的知識在文化遺產中得到拓展,讓遊客的感情在文化遺產中得到升華,讓遊客的心靈在文化遺產中得到凈化。經過全民族集體的努力,並且是長期而持久的努力,在經久不息的積累下,保護文化遺產就會成為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