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往當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辦理;
2、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3、在出入境部門的社會服務照相點采集電子照片;
4、公安機關審核通過後,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
身份證丟失後的補辦流程:
1、前往當地派出所報案:說明身份證遺失情況,並獲取報案證明;
2、前往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補辦手續:攜帶報案證明和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3、填寫身份證補辦申請表:按照要求填寫相關信息;
4、拍攝電子照片:在公安機關指定的地點進行拍照;
5、繳納工本費:按照規定繳納身份證制作的費用;
6、等待身份證制作完成:按照公安機關的通知領取新身份證。
綜上所述,外旅遊身份證丟失後,需要前往當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辦理,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在出入境部門的社會服務照相點采集電子照片,經公安機關審核通過後,將在六十日內發放新的居民身份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