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擅自拼裝機動車或者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的;?
(二)變更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碼的;?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和保險標誌;?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
擴展數據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規定: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依法扣留車輛:
(壹)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標誌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
(二)涉嫌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
(三)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四)道路客運車輛或者貨運車輛超載的;
(五)機動車有被盜、被搶嫌疑的;
(六)機動車涉嫌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的。
《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規定:
3.2.1.1?客車
主要為運載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或臨時物品而設計制造的汽車,包括駕駛座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可以配備某些專用設備或器具,也可以牽引帶中軸的拖車。?
3.2.1.2?大篷車
裝有睡眠設備(可由桌椅改裝而成)和其他旅行、露營必備生活設施的汽車。?
3.2.1.3?客車
主要為運載乘客及其隨身行李而設計制造的汽車,包括駕駛座在內,座位數超過9個。根據是否有站立乘客區,分為無站立乘客區的公交車和有站立乘客區的公交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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