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旅游景点 - 壹小夥海南旅遊溺水失蹤 兩全保險既賠“死”也賠“生”

壹小夥海南旅遊溺水失蹤 兩全保險既賠“死”也賠“生”

大部分人都不怎麽了解兩全保險,究竟有什麽用,如果兩全保險被保險人失蹤又該如何申請理賠,趕緊搬凳子坐好,今天我們要開課咯!接下來我們通過壹個具體案例來介紹壹下兩全保險。

案例詳情:

2007年6月初,小王全家4口人去海南旅遊。小王不慎跌入海中失蹤,搜救部門搜救無果後認定小王已經死亡。1999年3月小王在保險公司以自己為被保險人投保了30年期保額為20萬的兩全保險,在此次外出旅遊前又在同壹家保險公司為自己投保了為期10天的短期意外保險。意外事故發生時兩份保險均處在有效期內,小王的家人向保險公司報案並申請理賠。

保險公司認為搜救部門所認定小王已經死亡這件事僅僅只是壹種推斷死亡,所以不能夠給予賠付。於是小王的家人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法院在公告期3個月結束後做出宣告小王死亡的判決,保險公司隨後予以了理賠。

案例分析:

宣告死亡的意思指的是自然人下落不明滿法定期限,人民法院根據利害關系人的申請,以審判程序宣告該自然人死亡的法律制度。宣告死亡是壹種法律上的推定,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可能尚存。在保險法及相關保險條款沒有明文規定的條件下,在保險法律關系中,宣告死亡應與自然死亡壹樣,產生相應的法律後果。

兩全險的定義:

兩全保險是哪兩全?

壹個是生,壹個是死,不管是生還是死,都能給到賠付。

我們所說的兩全保險,也可以叫做生死兩全,如果被保人在約定的保險期間裏死亡,可以獲得保險金;如果約定的保險期屆滿仍活著,也能獲得保險金。購買兩全保險,就是把錢存到保險公司。舉個例子來說,張小姐在年輕時經濟條件比較寬裕,於是在25歲時購買了壹份兩全保險,保障30年,保額壹百萬。如果王小姐在55歲前不幸死亡,他的家人可以獲得保險公司賠付的壹百萬保險金如果王小姐活到55歲,那麽保險公司同樣需要給付壹百萬保險金,可以用來養老退休。 所以說,兩全保險具有儲蓄性和給付性這兩大特點。

1)什麽叫做儲蓄性,就比如我們每個月拿出工資去存銀行壹樣,被保險人每年所繳納的保險費用存放在保險公司,最後無論什麽樣的情況,這壹筆錢都是可以拿出來的。

2)給付性就是,只要我們按約定交了保險費用,最後不管是否死亡,保險公司都要給付保險金。

兩全保險也分為普通兩全保險,雙倍兩全保險,養老附加定期保險,聯合兩全保險。

1)普通兩全保險就很普通了,生存或者死亡都能給付保險金。

2)雙倍兩全保險就是如果保險期間不幸死亡,就賠付兩倍的保險金。

3)養老附加定期保險也體現在保險期間身故的,賠付多倍保險金。

聯合兩全保險如何聯合?

聯合兩全險就是兩人或者更多人壹起投保,如果在保險期間有壹個人身故了,就給付保險金,如果在保險期過後沒有人身故,那麽給付的保險金就由兩人或以上壹起領取。

不同類型的兩全保險,最後身故賠付的倍數也是不壹樣的,我們需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選擇。

兩全保險可靠嗎?

首先聊兩全保險是否可靠前,我們需要搞清楚,兩全保險是屬於壽險的壹種,壽險說白就是對生死的保障,更多的是壹種儲蓄。

不像重疾險和醫療險對疾病是有保障的。

買保險,首先我們要把保障做足,再去考慮理財型的保險。

這裏說的保障是對疾病的保障,死亡只有壹次,但我們壹生患病的次數肯定不止壹次。

隨著醫療水平的提高以及通貨膨脹,醫療費用壹直在上漲。

很多家庭因為承擔不起醫療費用四處借錢或者放棄治療等死,這是我們最不想看到的情況。

所以保險,是規避風險的壹種手段,前期我們應該把保障做足,等經濟寬裕了再考慮理財,儲蓄等方面的險種。所以只買兩全保險,本質上起不到保障作用,所以要搭配好其他的險種。

如果妳不懂如何配置保險,不知道什麽樣的保險產品適合自己,可以上百度搜索“百保君”,百保君為您提供最專業的保險顧問,從最專業的角度解決您在保險上遇到的壹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