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旅游景点 - 為什麽澳大利亞go on road trip女子車禍身亡,駕車同伴獲賠85萬?

為什麽澳大利亞go on road trip女子車禍身亡,駕車同伴獲賠85萬?

2015 10,王小姐和同學曹等四人約好去澳洲旅遊。為了更好地感受當地美麗的風景,四人商量後決定在go on road trip中租車,租車等費用由四人均攤。到達澳大利亞塔斯馬尼亞島後,壹行人租了壹輛車,開始了這次期待的旅行。

然而,旅程開始沒多久,壹個誰都沒想到的意外發生了。事發當天中午,12,王小姐駕駛的轎車試圖超車壹輛貨車時,車輛失控撞向路邊壹棵樹。事故造成駕駛員朱和前排乘客輕傷,坐在後排的王小姐和另壹名同伴重傷。受傷者被緊急送往醫院接受治療。不幸的是,王小姐因腹部嚴重受傷,在送往醫院的途中被宣告死亡。

面對女兒的突然離世,王小姐的父母不僅遭受了巨大的打擊,事故賠償也壹直沒有定論。對於這壹切,王女士的父母將矛頭指向了朱,事故發生時他正在駕駛車輛。在他們看來,朱的過失是事故的全部原因。如果它適合超車,交通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在多次協商賠償未果後,王小姐父母將朱某訴至法院,提出死亡賠償金、交通費、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直系親屬心理創傷治療費等654.38+0.28萬元的賠償請求。

法院審理後認為,王小姐與朱等四人是租車自駕遊。朱某駕車試圖超越壹輛貨車時,因超車不當,未能保持對車輛的適當控制,致使車輛轉向車頭撞上壹棵樹,致王小姐重傷死亡。朱應當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雖然朱某提供了壹系列證據證明王小姐父母訴訟請求的法律依據不足,但這些證據是在境外形成的,且未經我國駐外使館認證,法院難以采信。

法院認為,王小姐作為乘車人,也應當預見到乘坐機動車的潛在風險,在接受乘車時應當認定為自願接受潛在風險。故法院應酌情考慮,適當減輕朱的賠償責任。據此,法院根據查明的事實和朱某應承擔的責任程度,判決其賠償王女士父母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交通費及簽證費、直系親屬心理創傷治療費、辦事誤工費、翻譯費、律師費等。,共計人民幣85.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