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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不合理低價遊難以制止?

近年來,強迫遊客購物、誘騙遊客消費、不合理低價遊引發暴力沖突等事件頻頻曝光,嚴重損害了遊客權益,影響了旅遊業的健康發展。

不合理的低價遊往往披著“便宜”、“超值”、“天上掉餡餅”等漂亮的外衣,實際上卻隱藏著損害遊客利益的陷阱。

1.以“競賽獎”的名義贈送旅遊

遊客周投訴稱,湖北宜昌某旅行社以獎勵“中老年健身舞大賽”獲獎會員為名,組織5人“零團費”赴港澳6日遊。行程中導遊誘導購物行為,購買的商品明顯質價不符。周壹行花了9萬多元。

經湖北省宜昌市綜合執法支隊調查,湖北省宜昌市某旅行社以獎勵某中老年健身舞大賽獲獎成員為名,組織197人赴港澳旅遊。其中,團費55歲以下為0元/人,55歲以上為380元/人,但團費並未交給地接社,地接社要通過遊客購物獲取成本和收益。

經調解,旅行社同意為遊客辦理返程手續,並預付了周壹行5人返程費用9萬余元。旅行社的違法行為,以“移送案件”方式另行查處。

在此提醒遊客,警惕商家以“健身舞大賽”、“廣場舞大賽”、“紅歌大賽”等名義組織的低價遊。這類產品必須受益於購物或自費旅遊項目。

2.以“政府補貼”的名義組織低價遊

遊客楊投訴稱,廣西北海某旅行社以“政府補助”為名,組織三人“零團費”桂林三日遊。旅遊過程中,導遊帶遊客到玉器店誘導消費2600元,所購玉器質價嚴重不符。

經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旅遊文化局調解,旅行社同意為遊客辦理返程手續,並預付了2600元返程費用。旅行社的違法行為,以“移送案件”方式另行查處。

在此提醒廣大遊客,天上不會掉餡餅,自由行是陷阱,要警惕無良商家以“政府補貼”為名組織的低價遊。

3.帶顧客上街低價遊

遊客龔投訴稱,他在廈門汽車客運站的壹家旅行社報名參加了廈門壹日遊。原團費198元,優惠價98元。合同約定他要遊覽10多個景點。旅遊過程中,導遊擅自增加另行付費旅遊項目並安排購物,龔消費600余元。

經福建省廈門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調解,雙方達成和解,旅行社賠償龔700元。旅行社的違法行為,以“移送案件”方式另行查處。

在此提醒廣大遊客,街頭遊客不可輕信,低價旅遊不靠譜。參加團體遊應在正規旅行社門店報名。

4.通過在線旅遊平臺報名低價遊。

遊客李某投訴稱,其通過某在線旅遊平臺報名參加荊門至廈門5日遊,團費880元。旅遊過程中,導遊未經遊客同意,帶遊客到購物店購物,誘騙、強迫遊客購買玉器5萬余元。

經湖北省荊門市文化綜合執法支隊調解,涉事旅行社同意為遊客辦理退貨,並墊付退貨貨款5萬余元。旅行社的違法行為,以“移送案件”方式另行查處。

在此提醒遊客,在通過在線旅遊平臺報團時,不要盲目追求低價產品,要選擇網評較高的線路產品。

5.團費明顯較低的低價遊

遊客張投訴,在蘇州某旅行社報名參加雲南昆明5日遊,團費198元。出行前,張某得知旅行社以不合理低價組織旅遊活動屬於違法行為,遂訴請旅行社全額退款。

經江蘇省蘇州市相城區旅遊局調解,旅行社與張某達成和解,旅行社同意將團費全部返還給張某。旅行社的違法行為,以“移送案件”方式另行查處。

在此提醒遊客,理性報團,自覺抵制團費明顯低於正常價格的旅遊團。

早在2016,國家旅遊局就發布了《國家旅遊局關於組織開展整治“不合理低價遊”專項行動的通知》,其中指出,經過各地區、各部門的共同努力,旅遊市場秩序有所好轉,旅遊市場綜合監管機制進壹步加強,但“不合理低價遊”擾亂旅遊市場秩序、侵害旅遊者權益的問題依然突出。

經過多年整治,線下不合理低價遊現象大大收斂。然而,隨著移動互聯網的發展,不合理的低價遊轉向社交平臺,許多旅行社和個人通過微信群和微信官方賬號發布旅行團信息,其中可能包含隱藏的陷阱,很容易讓遊客中招,尤其是中老年人。

同時,社交平臺的不合理低價遊中,有很多沒有取得經營資質的黑旅行社。壹些機構或個人在未取得營業執照和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互聯網發布信息,招徠旅遊者參加旅遊活動。由於主辦方沒有繳納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也不會與遊客簽訂正式的旅遊合同,遊客的權益面臨很大威脅。

旅遊消費亂象頻發,不合理低價遊屢禁不止。這些問題的癥結在哪裏?

1.旅遊業供需雙方的信息不對稱

包裝旅遊產品涵蓋了吃、住、行、遊、購、娛等諸多元素。旅行社購買旅遊產品的價格往往低於遊客個人購買旅遊產品的價格。這是跟團遊相對於散客遊明顯的價格優勢,也是吸引遊客跟團的主要原因。

由於各旅行社產品的購買渠道和價格不同,同壹條旅遊線路的運營成本差異較大,遊客很難判斷旅遊線路的真實成本。尤其是當市場上有很多旅行社推出價格差很小的低價產品時,遊客更難辨別真實價格。

由於供需雙方價格信息的不對稱,旅行社明顯具有信息優勢,遊客往往不知道真實價格,更容易接受低價旅遊服務,使得不合理低價遊有了壹定市場。

2.傳統的“旅遊+購物”的利益模式已經固化。

不合理低價遊的運營模式主要靠強迫遊客購買消費的形式。雖然近年來旅行社業務受到旅遊電商平臺和散客旅遊發展的沖擊,但“旅遊+購物”的灰色鏈條關系依然穩固。

壹方面,由於許多旅行社早已適應了介紹顧客到購物店拿回扣的灰色經營模式,在旅遊發展的新形勢下,既缺乏創新動力,也缺乏創新能力,難以實現轉型升級;另壹方面,很多旅遊購物店的經營並不依賴於當地居民的購物消費,而主要依賴於遊客的購物消費,這使得其與旅行社形成* * *關系,遊客沒有團隊基本難以生存。

所以,在相同的利益面前,他們之間的關系是牢固的。壹旦這種模式被打破,旅行社和購物店將面臨生存問題。

3.遊客貪小便宜,吃大虧。

有需求才有市場。另壹個很重要的因素是遊客。

壹些旅行社利用消費者貪便宜的心理,以低價招徠顧客,尤其是中老年遊客,以價格為唯壹衡量標準。比如早前雲南10日遊報價880元,連往返機票錢都不夠,明顯是陷阱,但很多遊客還是願意跳進去,最終因為貪小便宜吃了大虧。

補救需要多管齊下。

1.政策落實,專項整治,不合理低價遊。

近年來,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持續整治旅遊消費市場亂象,年度政策措施不斷完善優化。各地相關部門進壹步加強部署,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消除行業風氣。

近期,各地組織開展的不合理低價遊專項整治行動將重點整治老年人以免費旅遊、保健體驗、保健品促銷、食品日用品贈送等名義招徠遊客,以欺騙、脅迫或者變相強迫遊客購物,實際組織實施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以俱樂部會員的名義,組織特定群體的戶外拓展、車惠友、考察、旅遊攝影等活動,實際組織實施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此次行動還將嚴查以低於當地業界認可的合理價格銷售的打包旅遊產品,重點是壹日遊產品;嚴查“買團”或接待“不支付或不足額支付團費”的旅遊團隊行為。

2.購物店源頭監管

不合理低價遊的很大壹部分原因在於旅遊購物店。

要加強對當地旅遊購物店的監管,對現有旅遊購物店進行登記,實行壹店壹碼的管理模式,強制建設購物店網絡監控系統,並納入當地旅遊網絡實時監控平臺。

要完善旅遊購物店臺賬制度,嚴厲打擊購物回扣。要建立旅遊購物店保證金制度,對旅遊購物店進行分類管理。探索聯合街道、社區對旅遊購物店實行網格化管理,明確網絡責任管理人,加大對旅遊購物店的日常監管力度。銷售假冒偽劣珠寶玉石的旅遊購物店要及時清理。

3.加入平臺打擊旅遊行業非法招攬。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和大眾消費習慣的改變,在線銷售旅遊產品已經成為壹種發展趨勢。要警惕不合理低價遊渾水摸魚,將監管觸角延伸到線上,利用大數據技術嚴查不合理低價遊,並與微信、Tik Tok等社交平臺建立聯動機制。

據悉,各地開展的專項整治行動將加強網絡巡查,創新監管模式,重點加強對在線旅行社業務的監管,通過Tik Tok、Aauto快消、小紅書、微信微信官方賬號、百度推廣等方式,組織開展不少於兩次對各地旅行社業務查處的集中執法檢查。

日前,Aauto Quicker發布了關於打擊旅遊行業非法招攬的公告。公告稱,為維護平臺良好的生態環境,Aauto Quicker持續打擊在互聯網上招攬信息、發布無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用戶發布旅遊產品信息的行為,通過技術手段和人工審核等方式對相關內容進行嚴格審查。壹旦發現違規行為,將給予視頻屏蔽、非法數據清理等處罰。

據了解,自2022年3月以來,Aauto Quicker已經屏蔽了3545個非法視頻。

4.加強宣傳,改變消費者單純的比價觀念。

不合理低價遊等旅遊亂象之所以屢禁不止,與部分遊客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容易選擇廉價低質的旅遊產品不無關系。有些旅行社只是利用了遊客貪便宜的心理,以低價招徠顧客,然後通過欺騙、強迫遊客購物的方式非法獲利。

要加強對遊客特別是老年遊客、低收入群體和農村居民的宣傳教育。要讓他們充分認識到不合理低價遊的危害,同時廣泛宣傳加入旅行團的正規渠道。

在此次專項整治行動中,各地將選擇壹批典型指導性案例予以公布,並加強宣傳,發揮指導性案例的示範作用,震懾違法經營行為,引導公眾提高法治意識。

同時,消費者自身也要提高警惕,改變單純比價的觀念,理性消費,不要輕信社交平臺上的旅遊產品信息,註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人們熱愛旅行,不是為了到達目的地,而是為了享受旅途中的各種機會。所以,打動遊客的是細節,趕走遊客的也是細節。相信經過此類案件的警示作用,不合理低價遊現象能夠得到遏制,遊客能夠有賓至如歸的感覺,旅遊市場也將回歸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