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稱,為支持商品房市場更好滿足購房人合理住房需求,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減輕購房負擔,6月65438+10月31房交會結束後,將實施更窄、更小、更精準的房地產激勵政策。從通知內容來看,涉及團購活動補貼、人群聚集購房補貼、大學生居住購房補貼。
具體來看,《通知》明確,對衢州市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民事登記)人員,在市區給予團購補貼,標準為2萬元/套。同時,為促進城市人口集聚,對在市區購買144平方米以下(不含144平方米)新建商品住房的柯城區或衢江區城鎮戶籍人員,按住宅物業面積發放不同標準的人口集聚住房補貼,單套最高補貼不超過4萬元。
值得註意的是,通知還提出,對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在市區購買144平方米以下(不含144平方米)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住房產權面積給予大學生居住購房補貼,單套最高不超過3萬元。
其中,外地戶口或不在衢州工作的大學生,也可享受大學生居住購房補貼。只要符合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就可以享受大學生居住購房補貼。對市本級、柯城區、曲江區新引進的人才,已享受人才購買政策。在政策期內購買新建商品房的,不能享受大學生居住購房補貼。
編輯楊
校對王新